手腕上被镣铐磨破的痕迹还没有消退,我对着光转了转手腕,甚至能在阳光下看到皮肤上细小的绒毛。
终于能喘口气了。
我从林炘爝的床上下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已经很久没有步入这间房子,以至于一瞬间产生了一种类似于“陌生”的错觉。
哈,怎么会,这是我家啊。
我觉得林炘爝防止我跑的手段不是绳子枷锁手铐,而是以另一种方式不让我出门——我在我柜子里来来回回翻了三五遍,愣是没找到一条换洗内裤,我不由得就觉得又是这个小崽子干的好事。
他妈的是不是有病。
后来又一想,不太对,好像是我当时拎着一大包换洗衣物和全部内裤去找章砚,结果遇到吴谦,之后去了酒吧,再后来那袋衣服……
去你的吧那种时候谁还顾得上内裤,大概率是不知道扔到路过的哪里了。
那怎么办,跑还是不跑。
那必然是不能不跑的。电话被我调成振动,一直在桌子上嗡嗡嗡嗡嗡嗡嗡嗡。不跑难道等着乱伦然后被亲弟弟操得死去活来吗。
可是没内裤。
电话还在嗡嗡嗡嗡。
我继续磨磨唧唧地翻箱倒柜找内裤,床底下抽屉里柜子里书桌上浴缸里洗衣机里阳台晾衣架上挨个翻了两遍,找了有一个半小时,这么长时间里电话的嗡嗡嗡嗡声就没断过。
不想接电话,烦死了。
后来终于在大汗淋漓中从床头柜抽屉里翻出来一条,心情总算舒畅了一些,手机还在嗡嗡嗡。
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依旧是吴谦。
我犹豫一下,还是随手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