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看?”雷奥笑得狡黠,“小提示:我人生中第二喜欢的事。”

“音乐。”季光虹只用半秒就猜到了。

“Bingo。”雷奥打了个响指,“我去年开始试着自己写歌,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组了个乐队,在酒吧演出。我们打算复兴福音音乐。”

“……是说教堂唱诗班唱的那种圣歌吗?”他鼓起腮帮,试图模仿管风琴的声音。

“不,完全不一样,20世纪后黑人把节奏器乐与即兴表演融入宗教音乐后,形成的新的表演形式才是所谓的gospel music。而我们的玩法更加前卫,会往里面添加很多流行元素,比如电音和说唱……”

“Still alive那种?”

“不,其实,是更有突破性的东西。现在的年轻人都没什么信仰,比起去教堂祷告,更追捧电子游戏、流行文化与消费主义。老派、严肃、沉闷的唱诗班与福音音乐已经过时了,我们想用青少年也会觉得很酷的音乐模式来传教……”

雷奥一提起自己专注的领域,神情便认真得像头固守着自己领地的狮子。

“今晚有空么?我晚上十点上班,要不要去我们的酒吧看看?”

他压根没给季光虹拒绝的机会,抓着他的手腕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指着车窗外向后流逝的霓虹街景,滔滔不绝地向他介绍起洛杉矶有名的酒吧、影院与咖啡馆,以及里面发生过的名流趣闻。

季光虹屏息听得出神,一直以为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没想到雷奥还是过去的老样子,对他的态度也和十年前别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