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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番外 蜀七 937 字 4个月前

秦邢却突然拉过沈臻的一只手,嘴角微微上扬,一副好长辈的样子:“在叔叔面前不用害羞,想要什么就跟叔叔说。”

沈臻连忙说:“我现在挺好的。”

他确实挺满足的,他在学基层的东西,慢慢学上去,以后离开秦家,也能找到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

沈臻知道,他上辈子之所以输,就是因为他无论怎么在上层社会左右逢源,终归是没有底气的,他自己立不起来,就算有人帮,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到了现在,沈臻终于愿意承认,他上辈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苏时清。

至少苏时清愿意把自己的自尊丢掉,乖巧的在秦越面前扮演一只宠物,就只是这个,沈臻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在他爱秦越之前,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他可以为了秦越去做很多事,但并不包括抛弃自己所有的骄傲和尊严。

骄傲和自尊是没错的,错的是他没有那个底气,没有那个本事。

他迷失在上层社会,忘记了事业才是他站起来的基石。

秦邢:“后天跟叔叔去开会,别忘了。”

沈臻终于丢掉了羞耻感,喝了一口茶。

茶刚滑过喉咙,沈臻的表情就有些僵了,他自己最爱喝毛峰,也记得秦邢最爱喝银针,但他此时喝下的茶却是自己最熟悉的味道,黄山毛峰。

而不是秦邢最爱的银针。

沈臻转头看着秦邢:“叔叔,这茶……”

秦邢不经意地说:“听佣人说的,说你最爱毛峰。”

沈臻不知道该作何反应,点头道:“以前很喜欢。”

因为秦越只喝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