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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别人睡得两眼呆滞, 口水横流,雷英哲早恶心跑了, 但是这一切发生在裴羡身上就不一样, 直白可爱清纯不做作, 雷英哲感觉心肝都颤了颤。

“你是谁?”裴羡翻着死鱼眼木然问道。

不是他装, 他和雷海有同一个毛病,不需要记住的人,任你出现千万次,对不起老子记不得!

不同于雷海高高在上的身份,他是每天开机俩小时的咸鱼,大多时候脑容量没那么大,装不下那么多路人甲。

雷英哲脸都绿了,不爽的尴尬之色飞速爬上表情。

自他跟着雷海打理kk起,谁不是暗地里捧他一声雷大公子?外面想见他的人能从金融大道排到三环去,除了雷海还有谁给敢给他脸色?

雷英哲长出口闷气,想起母亲嘱咐,对小美人当然要绅士、耐心、细心,哪怕是装出来的。

于是他掩去不耐,继续挂上笑容,“我是雷英哲,我们见过两次的。”

他自以为大名鼎鼎,在裴羡这里依旧是一派麻木。

小仙子浅淡如宝石的眼仁蒙着睡雾,眼皮无精打采垂着,紧接着大了个打哈欠,十分无聊地伸手抓了抓有点干燥的脸颊。

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你谁?滚!老子懒得说话。

雷英哲被他弄急了,指着舞台前职业素养颇高的谷草草,“你的羊驼!它咬过我!”

接着,他就看见神魂梦游的裴羡,脑袋顶上活生生冒出一只巨大惊叹号,恍然大悟地看着他点点头。

我去……这他妈都是什么记忆方式?

雷英哲悲催地发现,在裴羡这里,他只配和一只草泥马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