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乔可南竖拇指:你行!

琼安娜:

这律师,妙妙的啊。

现行犯,凶器、人证俱在,还全是警务相关人员,丝毫没疑义。法官看完资料,向被告询问身分,并且告知琼安娜她拥有的各项权力,其中一项是:你可以保持沉默,无须违背自己意思而陈述。

这俗称米兰达警告,一般在电视电影的台词是: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现在所说的一切将会成为呈堂证供。

可在台湾,这句话成了我们不逼供喔,你讲的全是你自己想讲的喔~啾咪^.<,总归仍会要求被告或其律师陈述,当然可以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然后就在悄悄中判刑定罪。

尤其罪证确凿下,检察官可当庭声请羁押,并且视被告为无悔意,反而会求处重刑。

所以电视电影,看看就好,现实中也没人拿沙漠之鹰在杀人。

琼安娜坐在那里,她很细瘦,外人百看都是荏弱的普通女子,却不若一般作奸犯科的凶恶犯人,在法庭严肃的威压下不自觉弓起背,相反地,她身姿挺直,目光淡然,看著前方──或说,在看更遥远的地方。告诉法官,我认罪。

书记官快速敲打,法官问乔可南:诉讼代理人答辩意旨为何?

老台词,乔可南站起来:我们承认有罪,但被告并非无故杀人,其情可悯。她丈夫死状惨烈,众所皆知,可她依然试图原谅,也做了不少努力,相信在场证人有目共睹。一个原始目的为报复的人是做不到那样程度的,望法官能裁量刑度。无期太重了,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孩子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