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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行 初可 883 字 4个月前

事情处理完毕后,莫致带走了他。

走前,那个莫叔叔问他愿不愿意跟他走。

他回头看了眼破败的房子,毫不犹豫地点头说道:“我跟你走!”那个叔叔没有牵他的手,却在前面稳稳地带着他,他跟着叔叔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他没有回头再看一眼,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是别人眼中的“刁民”,他只知道他不愿意再住在这里了,不愿意被人笑被人骂,不愿意每天与人打架,不愿意被许多自称“记者”的人问一个个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的问题。

他只知道他再也不愿意待在这个连奶奶都不在了的地方。

他不要这样的家!

他要离开这里,他讨厌这里!

他被带去了上海,莫致告诉他:“以后你就住在我家,我是你的监护人,这里就是你的家。你的大名还没取,你姓高,我给你取名为铭,铭记的铭。从此,你要记得你的家乡,记得你的奶奶。更要记得,你要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优秀的人。”

高铭当时听得云里雾里,他连幼儿园都没上过,其实并不能听懂,他只是抬头,懵懂地看着这个陌生严肃却又莫名给他安全感的叔叔。

莫致又指着正走来的一个小男孩,对他道:“这是我的儿子,叫作莫照,在读一年级。下周,你与他一起去上学。”

那是高铭第一次见到莫照。

该怎么形容这个第一次呢?

这真是个无法形容,却会让他记住一辈子的一次见面。

他从小在乡下长大,最羡慕的也不过是村长的儿子罢了,因为他有个红色的小汽车玩具,说是从城里带回来的!那个小汽车是大红色的,锃亮锃亮的,在阳光下甚至泛着金光!他特别想要摸一摸,可是那些人从不让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