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叛逆,读书不好好读,乖乖的学生仔变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刺头。

年轻的夫妻也渐渐开始变老,从围着他打转,到日渐忙碌。

高一下学期的那年,是他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

小孩从家乡来到了父母打算重新扎根的城市,重新开始生活。

没人知道,他其实并不喜欢新搬来的城市。

他不喜欢下雨,不喜欢潮湿,不喜欢这里的一切。

他更加不听话了,开始和结交到的狐朋狗头一起疯玩,好像这样就可以忘记所有烦恼一样。

高二开学的时候,他们班新转来了一个同学,那个同学姓靳;听说是留级的,脑瓜子贼聪明,原来是年级第一,长的比他高,比他帅。

小孩不喜欢。

他对不喜欢的方式,不会去刻意针对,而是无视。

但,不知道为什么,小孩好像哪里都可以碰到那个同学;打球的时候会碰到,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会碰到,就连放学的时候,都会碰到。

小孩觉得奇怪极了,开始刻意迟到,刻意晚退。

终于,他不再遇到那个同学了,小孩高兴极了。

不过他很快又不高兴了。

因为他发现那个同学居然和他是同一班校车的。

小孩开始踩自行车了,风雨无阻了一年;在高三上学期运动会的时候,一口气3000米,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他跑第一了。

那一刻是小孩,叛逆、不学无术以来,第一次体会到了好学生才会有的那份荣光。

也是第一次,那个同学和他搭话了。

他说: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