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看不下去了,终于从他的兜里掏出一袋零食。

看到这,他一下子笑了,笑的很甜。

我想这个同桌绝对是标准的富二代,毫无心机,还整天给别人买东西,花钱大手大脚的。不过我也讨厌不起来,他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子。

男孩子用可爱形容好像有点不合适,等我找到一个合适的词再替换“可爱”这个修饰词吧。

【陆亦时日记节选】

母亲病情又加重了,这次,我连着一个星期都没有去学校。

傍晚的时候,门铃响了。我家几乎没有人会来拜访,我虽然疑惑,可还是打开了大门。

映入眼帘的就是同桌,他穿着浅色的衣服,白色的鞋子被道路边的泥土弄脏。我家的小区很旧,一到下雨天,道路就会变得很泥泞。

他有些局促,脸颊变得红扑扑的,越发显得整个人精雕玉琢。他明显没有找好借口,直接将书包塞给我,说是老师布置给他的任务,然后就想跑。

我没有拆穿他,老师知道我的情况,从来没有帮我拿过作业。

因为跑得有点急,他的额头上冒出一层晶莹剔透的汗珠,我邀请他进我家。

从小到大,我家几乎没有人来过。整个屋子破旧不堪,他坐在那里,就像落入凡间的天使,格格不入。

我妈跟他相处的很好,她或许是将季琛当成了我的好朋友,因为在他之前,我没有邀请任何一个人来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