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越来越像“人”了。

我以前不懂平凡的快乐和幸福。总是觉得只有和自己爱的人长相厮守才算是幸福。但是现今,坐在窗前,看着院子里的植被,品尝自己烹饪的饭菜,和周围的邻居唠嗑,自己一个人去旅行……这些都能够让我真正感受到幸福。

我追寻一个人那么多年,无非是因为当初他是第一个给我温暖的人。我就像溺水的人一样,抓住唯一的一块浮木,死也不放手。

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我对于我跟陆亦时这一段关系之间的记忆就越模糊,总感觉那种感觉太炙热,丝毫不像是我自己做出来的事情。

后来我记住的就只有陆亦时和我当朋友的那一段时光。

我想,如果以后有机会看到陆亦时,如果陆亦时还愿意跟我说话,我一定会跟他说一句对不起。这是我欠他的,这也是我自己应负的责任。

再到后来,我就想了,会不会当时我对他的爱其实是一种迷恋?只是因为缺少爱,所以才会紧紧抓着不放。

我已经不爱他了,因为回想起的次数越来越少,就连他的面容也在我的记忆里面越来越模糊。

我的心境越来越平和,就连房东太太也打趣我说,“小季啊,你知道吗?你看着真不像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没有一点朝气。你看圆圆(房东的女儿)天天还抱着手机,你倒好?天天在屋里打坐,养生。真不像小年轻。”

“青姨,你就不要取笑我了,我这不是没事干,闲出来的嘛。”

我不知道自己喜欢的究竟是女是男,但是我有时候还会想,如果以后,我是说以后,我能遇到一个愿意跟我平平凡凡生活到老的人,我是不是也能够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