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他喜欢柠檬味,只是柠檬味的药剂泡在水里,相比起草莓味和蓝莓味,相对来说不会产生那么多色彩。
但他却在冰箱里找到了药剂。时郁头痛得无法多想,于是便直接去拿杯子和水壶冲泡了。
药剂融在清水里,中间慢慢变成淡黄色,玻璃杯的边际却在显出绿蓝色,这杯药剂变成了整个客厅里唯一拥有色彩的东西。
看着慢慢染上颜色的水,时郁觉得头越来越痛,于是索性不再看那个杯子,一手拿起玻璃杯就想走,但他却忘了那是热水,于是手被烫得通红。
“好烫一一”
“唉在干什么呢”
冲了冲手后,他拿着杯子走到窗台,往下看去,他看见一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少女笑得很高兴,她笑着望向的人是一个穿着红色圣诞老人服的男孩,正拿着一个铃铛在为她唱歌。
“shouldoldacquatancebefot,
andneverthoughtupon;
thefguished,
andfullypastandgone:
isthysweetheartnonsold,
thatlovgbreastofthe;
thatthoucanstneveroncereflect
onoldlongsyne”(1)
歌很好听,但是即便灯光很暗,时郁还是觉得男孩身上的圣诞服太红了,从衣角最浅的夹杂着一些黄的红色,到颈部的深红色,再到腰部有些发紫的颜色都让时郁看得头痛。
就不能统一一下颜色吗?
圣诞节是为了谈恋爱吗?
在楼下示爱是不是太刻意了些?
嘴上虽是埋怨的,但那其实更像是因为嫉妒而生的尖酸刻薄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