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妖丹练就的妖器,是她的本命妖器,不管重要程度还是威力,都是不言而喻的。她能以一己之力,血染鸦山,靠的就是她的本命妖器。

付来归淡淡点明:“但是你把它丢了。”

亲手丢了自己的半条命。

“我没保护好你。”沈思思垂眸蹭了蹭付来归胸膛,闭起眼睛听着他的心跳声,清悦的声音带着微微叹息,“但是我答应过你,哪怕你不在了,我也一定会活下去。我这个妖别的优点没有,可最是守诺。所以我赔你半条命,而不是去陪你。”

她的原身葬于雷劫天火,很大程度是因为本命妖器不在身上,导致她无法发挥实力抵抗。

付来归没错过沈思思的叹息声:“我倒想见见你的本命妖器,听说它像极了它的主人一般美。”

这男人拐弯抹角的,就是想劝她拿回法器。

沈思思对捡拾过去兴致不大。

丢了就丢了。

再捡起来,也是丢弃过的东西,不值得留恋。

她却也不扫付来归的兴:“我丢掉它时,就已经断开了跟它的联系。你不要指望我帮你。不过,你可以试试看,看看到底能不能找到它。”

之后,付来归再也没和沈思思提起过这一话题,仿佛当日这一番对话,只是他一时兴起。

自然沈思思更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沈思思每日都过得很清闲。

仗着孔雀和付来归这两个男人,不会在吃穿上亏待她,堂堂妖祖活得像是被圈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偏偏这祸害不以为耻,反倒很享受。

这天沈思思照例去接付来归下班。

刚走到星宇俱乐部前台,热情地前台小姑娘就笑成一朵花儿似地跟她打招呼:“沈小姐。”

沈思思友好地和小姑娘聊了几句,轻车熟路地坐电梯去了付来归的办公室,没找到付来归的人,却看到了正在办公室整理文件的赵贺。

赵贺见到沈思思过来,礼貌地笑了笑:“沈小姐,付神在三楼训练室陪训,我带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