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页

“那舅舅去的话,我就去。”

为了给陈一然一段时间做心理准备,陈醉把见面的时间定在了三天之后。展旭之前见他时,给了他一张名片,他把名片上的信息发给自己在美国的朋友,让他帮自己查一下,然后才按照上面的电话,发了条短信过去。

很快,他收到了对方的答复:“好,三天后见。”

陈醉看了之后,就把这条消息删除了,仿佛将它留在手机上,都是对手机的污染一般。刚删除完,邓励阳帮他联系的律师,终于加了他的微信。

张律师:不好意思,一直在工作,现在才联系你

陈醉:没关系,是我麻烦你了

张律师:你的情况我已经听励阳简单说了一下,既然孩子的生父还在世,那他就是法定的监护人,如果打官司,法院也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生父。

陈醉:就算生父从来没有尽到过监护义务吗?

张律师:根据我目前了解的情况,他们完全可以说从来不知道孩子的存在,并不是故意遗弃。

陈醉: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愿吗?

张律师:在国内需要满十周岁,法院才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张律师:陈先生,其实你作为孩子的舅舅,就算孩子父母双亡,你对外甥也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陈醉:我明白你的意思,只不过陈一然是我从小带大的,而且我也不相信他爸爸的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