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敢爱敢恨李秀宁

“我的脑袋还在!”

“我的脑袋还在!”宇文成翔胡乱的摸着自己的脑袋,欣喜若狂的喊道。

这个时候,众人这才发现,原来刚刚李牧那一撩,是将宇文成翔脖子上挂着的那“恒勇无敌天宝二将军”的金牌给挑飞了出去。

这个时候,李牧已经打马往前走了,这玉龙驹走到宇文成翔跟前的时候。“嘭”的一蹄子,狠狠的撩在了宇文成翔的腿上。

“咯嚓。”一声骨断筋折的声音,“啊。”紧急着便是宇文成翔撕心裂肺的喊叫声。

“下不为例,若不是看在成都的面子上。今日马踢的便不是你的腿,而是你的脑袋了。”李牧冷冷的声音响起。

众人心道,这马一蹄子能够将宇文成翔的腿踢出骨裂声,若是踢在脑袋上,那岂不是得将脑浆子踢出来。

“男子汉大丈夫,当是如此。”李世民望着李牧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

李秀宁此时也是呆呆的看着李牧远去的背影,小脸蛋红扑扑的。

“糟糕,是恋爱的感觉。”

这个时候,秦琼身边也挤进来了三人,这其中两人骑马,一人则是步行,步行的这汉子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

骑马的这两人乃是秦琼在济南府历城县的好兄弟,名为樊虎,连明,这次是跟着秦琼来大兴城见见世面。至于这个步行的大汉,乃是傻小子罗士信。

“黄雀哥,我不喜欢这个老鹰。”傻小子罗士信嘟囔道。

傻小子罗士信虽然脑子不灵光,但是他却有三个绝技,这头一个便是飞毛腿,他跑起来不比健马慢上多少。这第二个便是夜辨蚊虫,第三个则是能够横推八马,倒拽九牛。

罗士信因为脑子不灵光,记不住人名。但是他喜欢飞石打鸟,能够记住鸟名,于是便用鸟名来称呼别人。

比如他称呼秦琼为黄雀哥,因为秦琼脸黄,所以是黄雀。

但是今个罗士信见到李牧,他有点害怕李牧身上的气势,所以称呼他为老鹰。

“士信,若是改日见了上将军,可不许乱喊。”秦琼赶忙叮嘱罗士信。

叮嘱完罗士信之后,秦琼便带着罗士信几人前往昌平王邱瑞的府邸了。

大兴城,李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