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奸臣之女 我想吃肉 1484 字 2022-08-20

“姑姑姑姑。”

“啊?”神游被打断,郑琰很生气。

郑德兴略感恐惧:“您说要给叔叔婶婶找点儿有趣的新婚大礼,还出门不?”天知道,跟皇帝朝夕相处,都没他姑姑恐怖,这货太能折腾了有没有?敢啃皇帝小老婆有没有?她还要找“有趣”的礼物,还要自己作陪,还……不许自己告密。

有把柄抓在郑琰手里的郑德兴心中狂喊:爹娘,你们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

自从手抄小说被郑琰救了一命之后,郑德兴就上了郑琰的贼船,长到现在,手抄小说已经不算什么大罪过了。可恨在他年幼无知的时候,被郑琰以手抄本为要胁,又办了其他的事儿,逃不掉了。

回忆过往,郑德兴只觉得自己当年真是蠢,宁愿挨打扛了罪过,也不要被人要胁!这根本就是滚雪球!

郑琰用自己的手段,给郑德兴上了一堂厚黑课,郑德兴日后的人生道路上,因此而躲过无数陷阱,免入许多歧途,这是后话了。

现在,他还是郑琰的跟班,陪姑姑去逛市场。然后看到了他家小姑姑千年难得一见的如同九天玄雷劈过的蠢相,郑琰的表情没有给郑德兴以“当牛做马看她犯傻真是值了”的感觉,反倒是有一种“看她出丑恐被灭口”的欲哭无泪。

郑琰真的觉得自己遭了天雷,她在袁家假货店旁边的另一家文具店里,居然看!到!了!铅!笔!

还TMD是分各种软硬型号排开来的,一张素描画迎风招展,面对这样的神展开,郑琰只想一头碰死。她发誓,她家海内名师绝逼没有讲过这世上有素描这种画法!

眼前这间小店客流如织,众人围着坐在一张简单的书桌后面的一个文艺青年交头接耳。小伙儿长得挺精神,十六、七岁的年纪,已经能分得清雌雄了,白晰的脸庞、生得眉清目秀,清爽的衣着,口角含笑,眼睛里透着穿越者的自信。

坐在对面儿当模特的是个老者,照郑琰估计,这老头儿也闲得发慌无聊乱逛的。老人家倒也坐得住,就这么一手摸胡子、一手扶手杖,等着那小子给他画。

别说,小伙子手艺还凑合,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已经画出个大概来了,至于接上来的上细工作,人家老丈也不可能一天不干别的光这儿干坐了。即使只有个轮廓,也是非常非常像的了,周围又是一阵赞叹。

郑琰只觉坑爹。作为某肉笔下唯一一个会画素描而且画得不错的家伙——我会告诉你是因为某肉自己P都不会画所以才设定主角画功为渣的么——郑琰的铅笔素描相当不错。完全看得出来,文艺青年这素描水平也就比某肉这种不懂画画的高那么一咪咪,将将迈进会画画的门槛而已。

文艺青年还在口角含笑,还在众“土著”赞叹的目光下谦虚道:“雕虫小技而已。”

去你X的雕虫小技!一种全新的绘画技法从出现到形成系统,还是伴随着一种全新的绘画工具出现,你妹的告诉我这得经过几代人的发展,嗯?雕你个大头的虫!你凭啥贬低别人的智慧结晶啊?

第六十六章 只是个吃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