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17章

乔清噗嗤一下笑出声,“你居然还把它塞口袋里?”

“我想着还是你生日这天送最好。”沈未澜说,将方盒打开来,里边是一块百达翡丽的腕表,玫瑰金色的表壳搭配乳白底色和深蓝色表带,整体设计还是百达翡丽万年历计时的经典款,独立出来的昼夜月相盘点缀着几颗小星星,看起来低调商务又不失贵气,是什么场合都可以佩戴的款式。

送手表的寓意显然就是希望他时时带着,乔清便配合地把手腕上的表摘下来,换上沈未澜送的新表。

“牛了,真好看,不愧是我。”沈未澜一边欣赏一边咋舌,抓着乔清的手看个不停。

“行了行了,我得先走了。”乔清晃了晃手腕,“谢了。”

沈未澜这才松开,“去吧大寿星。”

乔启泽兄妹在大陆停留了一周,除了游玩以外还和沈昀亭吃了顿饭——显然他们不只是来玩的,那顿饭吃得乔清如坐针毡,什么合作什么开发什么什么建设,在他脑子里左耳进右耳出,他不得不放空了一整晚以让自己的耳朵免遭荼毒。

一周后的周末,乔清萧玥送乔启泽和乔影去机场。

萧玥和乔影在那儿姐妹分离依依不舍,这让乔清有些尴尬,面对着乔启泽他实在酝酿不出那么浓烈的情绪。

但乔启泽看起来倒真有些难过似的,轻声说:“乔清,有空一定要来莲港找我。”

乔清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到时候联系我,我叫人去接你。”

“好的好的。”乔清说,“启泽……堂哥。”他翻出记忆里乔启泽叫他的莲港方言的发音,艰难地叫出这四个字。

乔启泽一下子笑了,像是真的开心极了,连神色都比以往要生动许多。倒真应了那句话,君子端方,温润如玉。

“是——启泽。”乔启泽认真用莲港方言重复自己的名字。

“启泽,”乔清跟着他念,“启泽堂哥,我知道了。”

送他们登机后,乔清联系沈昀亭,要去看沈昀亭给他送的生日礼物。

说实在话,沈昀亭特地说要带他去看礼物就很奇怪,乔清猜了很久沈昀亭到底给他送了什么,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那是一匹马。

——一匹真正的汗血宝马。

乔清目瞪口呆。

原产于土库曼斯坦的纯种汗血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通身都是像蜂蜜般的浅金色,在阳光下泛着金属的光泽。不同于马场里普通的棕色或者黑色马匹的黯淡,这匹马就像是全身都在发金光一样,站在太阳下更是耀眼的不得了。

“……我草,”乔清瞪圆眼睛,“我草。”

这是马中精灵王啊???

他小心翼翼走到马儿身边,精灵王也侧过头眨巴着大眼睛看他,它身上的毛发非常柔软细密,像是天上的白云一样绵软。

“这也太——”乔清兴奋不已,摸着汗血马爱不释手,“它能嫁给我吗!或者我嫁给它?”

沈昀亭不由失笑,目光温柔地注视着还在新奇地围着马转来转去的乔清,然后就见他一蹬脚踏跨了上去,轻拉缰绳小跑起来。

沈昀亭虽然不懂得品鉴马的好坏,却也看得出来这马儿的步伐轻盈却有力,皮毛又是少有的皮薄毛细,每一个跨步之间仿佛都能看见它皮毛下健壮紧实的肌肉,充满力量却又不乏优雅的姿态。

疯跑了两圈回来后,乔清欢呼着向他宣布:“从今天开始!精灵王就是我的未婚妻了!!”

沈昀亭:“……”

沈昀亭:“?”

乔清从马背上跳下来,顶着一头被风吹得鸟窝一样的头发扑过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太棒了,我超喜欢!!!”

青年显然是高兴极了,趴在他肩上呼呼地喘气,将他抱得极紧。

沈昀亭微微抿唇,努力让自己的嘴角不要翘得太厉害,揽着他的背拍了拍道:“不客气,乔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