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

花时间去想厉决的事情,简直是浪费自己的生命。

季眠收起价值两万的求婚戒指,先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大三实习的时候,两人就从学校宿舍搬出来,正式住在了一起。

但是想到晚上两人亲热的时候,傅沉俞会打开抽屉拿些小东西,季眠又觉得放在这里不安全,容易被傅沉俞发现。

于是他在家转了半天,最后把戒指藏在了衣柜里。

晚上傅沉俞回来,季眠想做了什么亏心事,还有点紧张。

傅沉俞盯着他看了会儿,然后移开视线:“饿了。”

“有饭,我去给你热一下。”季眠非常殷勤。

吃饭的时候,季眠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红酒。

是今年情人节买的,到现在还没开封。

季眠到了大半瓶给傅沉俞,哄着他喝完,傅沉俞的酒量不是特别好,红酒的后劲很大,吃过饭洗完澡就有点犯困。

季眠扶他到床上休息,等自己洗完澡出来之后,傅沉俞已经呼吸平稳,看上去睡着了。

季眠轻手轻脚地打开衣柜,然后摸出放着对戒的黑色丝绒盒子,蹲在床前,把傅沉俞的手从床上轻轻拿出来。

傅沉俞的手平时都挺冷的,可能是喝了酒血液循环的比较好,季眠摸着热乎乎的。

他陪着傅沉俞喝了点酒,但因为要干坏事,所以偷偷到了点,现在只有点微醺。季眠在他手背上吻了一下,摸着傅沉俞的骨节,灯光下他的手白的像玉,甚至散发着莹莹的光。

这双手在原著中,沾满了看不见的鲜血,曾经是所有人的噩梦。

只是轻轻扣动扳机,或者敲下键盘,就要了无数人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