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天生炉鼎

天道上神好不容易动了一点小心思,事情的结果却不尽如神意。

沈凌夕不明白的是,魔尊若是只想掌控,他就该留在鬼界当统治者,而不是跑去人界——兴风作浪最大的乐趣在于结果的不确定性。

因为人心难测,哪怕强悍如天道至尊都掌控不了最幽微的情绪。

小黑猫醒时,就看见第一次出柜失败的上神一脸憋屈,还寻思着谁欺负这位三界杀神了。

茫然四顾,忽然间一个激灵——合欢殿的墙壁上画的都是暴露又激情的交|媾图。

啧,小猫咪可看不得这些。

慕长渊睁大了眼睛好奇地环视。

以魔尊对仙盟十二峰的了解,这应该是合欢宗的地盘。

大周民风淳朴且保守,像慕夫人这样的经商女子尚且要被人背后指指点点,即便换作男子,也到不了能白日宣淫的地步。合欢宗弟子不算多,岐黄四宗都共用一座山峰,之所以专门将雁来峰划给合欢宗,主要还是出于仙界团结的考虑。

——合欢宗的宗主薄欢差一点就入了恶道。

其实假如慕长渊早几百年入魔,大概也会邀请薄欢进入鬼界的。

因为薄欢在仙修中属于异类,“她”更像个魔修。

薄欢其实是一名西域男子,以前的名字叫哈吉伽罗,意为双性人。天生胸大腰细,并且拥有两套性|器|官,还是鸳鸯瞳,所以一出生便被当地居民奉为圣子。

民间喜欢炒作概念,流言传到一定程度,连内行人都相信,比如云城的“地底灵脉”温泉就受到众仙修的追捧。

哈吉伽罗从小未表现出任何神迹,就被当作圣子供奉,百姓非说他能保佑西域诸番邦风调雨顺,永沐和平。

——天道上神都做不到的事,人们却将希望寄托在一个天生异形的凡人身上。

他们编出了很多神迹,什么朝拜圣子的瞎子重获光明,濒死的产妇受圣子指引回到人世间……种种事迹让周围的番邦越来越嫉妒。

于是就在哈吉伽罗十四岁那一年,西域爆发了番邦战争。

白夷族打了过来,要强抢圣子。

那场战事打了三年,起初哈吉伽罗的民族还在保护圣子,打到最后,也是他们亲手将哈吉伽罗献给白夷族,作为休战的贡品。

圣子从小养被在神殿,所谓的神迹都是愚民编出来的,一朝落入敌手,白夷族的首领嫉妒却又不信邪,见他貌美,将他变成异族军帐中的脔宠。

可“神迹”就在这时出现了。

双性之体本来就是仙修口中的“天绝炉鼎”,媚骨天成,无论男女都会不由自主地拜倒在这种入骨的极致欢愉之下,哈吉伽罗吸干了白夷族军队的精气,一把火烧掉了军营,从火海中逃出。

他逃回到自己出生的部族,百姓们看见圣子归来,便开始狂欢——果然只有神迹才能让他们免于战火!

于是人们开始往他身上涂抹香料和瓜果的汁水,乞求能沾到神迹的福泽,而圣子也没有拒绝,他赤|身|裸|体在集市广场上跳起了一支舞。

很快的,狂欢就越来越失控,人们开始控制不住地想要交|媾,最开始是在家里,后来在门口也不避讳了,再后来甚至开始在大街上……

没多久,他们连交合对象都不区分了。

城池里连空气里都充斥着甜腻的腥气。

那场面其实非常可怕,百姓们不吃不喝,丧失了智力、道德、伦理,像牵线木偶一样凭着原始的欲渴,反复做着同样的动作。

到了第七天,百姓们已经奄奄一息了,不少人在这个过程中已经死去,即便死了,尸体也会被其他活着的人抓去,继续做着不堪入目的举动。

这时城外刮起了沙尘暴,碧蓝的天空变成黄土的颜色。

一名躲避沙城暴的穷书生误入这座人间炼狱,见美貌的少年在黄沙中起舞,不知疲倦。

书生方巾蓝袍,典型的中原打扮与西域都格格不入。

哈吉伽罗见那书生看得怔神,觉得他穿得有趣,便亲自上前。

彼时的圣子只在神殿和军帐中待过,不知道世间还有其他地方,更不知道什么仙修魔修,也没听说过什么无情道。

哈吉伽罗曼妙的身体紧紧缠绕着羸弱的书生,仿佛要将他吸进自己的身体里。

他一碰书生就知道,这人只是看着羸弱,蓝袍布衣下的身体比他摸过的任何男人都要精壮。

汁液顺着纤细腿往下淌,少年想要睡他。

于是哈吉伽罗和书生打了一个赌,要是他能勾动书生的欲念,书生就要与他交合七天七夜,若是输了,哈吉伽罗就放过这一城百姓。

对方答应了。

最终,成千上万的百姓从淫|靡的情|事中清醒,看见自己的丑态全部崩溃了。

赌输了的哈吉伽罗则不知去向。

有人说他是邪魔,被书生一剑穿心,也有人说他归隐去了西域最高的神女雪山。

而就在同年,仙盟十二峰中多了一位宗主,姓薄名欢,创立合欢宗。

合欢宗创立至今已经有两百多年了。

炉鼎之体吸食他人精气供自己修炼的法子,和魔修吞噬他人修为有异曲同工之处,若不是沈琢当年把哈吉伽罗带回不周仙山,恐怕圣子祸害完西域之后也该向人口更密集的东边来了。

至于圣子的性别——西域百姓认为神一旦有性别,就免不了偏袒,所以只有双性人或者无性人才能被他们奉为神圣。

如今的薄宗主,想是男子就是男子,想是女子就是女子,整个仙盟都只能由着“他”来。

合欢殿壁上画的都是一丝|不挂媚态横生的极乐舞,慕长渊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瞥向沈凌夕,对方依旧清清冷冷,不为所动,仿佛芸芸众生的爱欲贪染都与他无关。

“喵……”

你们无情道啊……

叹息间,几道光束射向殿门,眨眼化作了裴青野和薄欢。

少年,啊不,两百多岁的少女看上去竟比沈凌夕还显小一些。

她身上的布料少得可怜,身材尤为曼妙,赤脚踏在波斯地毯上,脚踝上拴了几串金铃铛,走起路来只有脚尖着地,跟猫儿似的。

腰侧挂的那条黑色鞭子叫极乐鞭,听说抽在身上能让人欲|仙|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