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44章

引我痴迷 倪多喜 1997 字 2022-10-19

她穿一件黑色风衣,戴黑色口罩低调现身,由谢凛陪同出席庭审。

这是距离八月份周琬盈召开记者招待会后,第一次公开露面,法院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媒体和记者。

因为是公开审理案件,法庭里也有一些记者旁听。

周琬盈进入法庭后,便坐进被控方。

谢凛则坐进旁听席,全程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周琬盈。

庭审开始前几分钟,谢凛旁边有人落座。

谢凛抬起头,看到他母亲也过来了。

宋明虹戴着黑色墨镜,坐下来后,摘掉了墨镜,看向法庭。

庭审开始,由控方律师向周琬盈提起控告,并拿出周洪的病历单,陈述她不赡养父母的事实。

待控方律师陈述完毕,刘律师站起来,反控对方不曾尽到抚养女儿的义务,且多年来对女儿家暴虐待,不闻不问,剥夺属于女儿的受教育权,并在女儿十六岁未成年之际,试图将女儿卖给同村智力残障人士以换取彩礼。

“我的当事人周琬盈小姐,在成长过程中未曾得到过父母半点关怀和温暖,在四岁时,曾被父亲故意用烟头烫伤身体,在本该被父母关心呵护的年纪,却长期遭受家人精神和身体上的暴力对待。关于这一点,洛云小学的老师和校长们、以及洛云村的许多村民都可以作证。”

“另外,我的当事人曾在十岁那年,被父亲一巴掌打晕在地上,并且对她不断施以拳打脚踢,有多位邻居曾亲眼目睹。在被严重家暴的第二天,我的当事人照样去学校上学,却在上课时忽然看不清黑板,双耳流出血来。当天由陈惠云老师带我的当事人到医院检查,查出轻微脑震荡,以及身上多处、长期被殴打的痕迹。”

刘律师拿出从医院调取的当年周琬盈的诊疗记录,作为证据。

并请出陈惠云、当年洛云村的校长,以及几位愿意出庭作证的村民作为人证。

有一位证人和周琬盈年纪相仿,是周琬盈曾经的邻居姐姐。

“琬盈小时候没有名字,他们家里人都叫她丫头,她爸爸脾气不好,经常打骂她,不高兴的时候就叫她贱丫头,户口上也是这个名字。琬盈小时候很听话,四五岁的时候就洗一家人的衣服了,再大一点就给一家人做饭,上学的时候被同学校园暴力,她父母也不管她。”

“小学三年级她妈妈生了个弟弟,她父母和奶奶就不让她再上学,让她在家里带弟弟。她两个弟弟都是她带大的。但尽管她一直很乖,她父亲仍然常常打骂她,喝了酒就拿她撒气。后来我到城里上中学,每次回到家看到琬盈在家里干活就很为她难过。上学的时候,她学习一直很好。她两个哥哥成绩很差,她父母交高价也送他们到城里上学,琬盈却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留在了家里。”

证人陈述完,刘律师慷慨陈词,“试问,我的当事人从小被家人从情感、精神、身体各方面暴力对待,没有被任何人用心抚养爱护过,她现在有什么义务赡养这群残忍虐待过她的所谓家人。”

“我们不仅没有这个义务,我们现在要控告周洪先生曾长期家庭□□未成年女儿,使其身心受到极大的创伤!”

原本由周洪控告周琬盈不赡养父母的案子,忽然变成周琬盈方要控告他家暴虐待。

法官看向周琬盈,问道:“被控当事人,你有什么要说的?”

周琬盈平静地陈述:“我没有什么要补充的,我的律师以及各位证人所言,全部属实。”

这一桩民事诉讼案,最终以周洪一方败诉结束。至于控告周洪曾长期家暴未成年女儿,则又是另外一桩案件,需立案之后再开庭审理。

但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虽然有人证,但伤情难以认定,最终多半难以定刑。

漫长的庭审结束,周琬盈离开被控席,朝法庭外的方向走去。

谢凛已经在那边等她,等周琬盈过来,他抬手掌住她后背,护着她朝外走。

宋明虹在后面戴上墨镜,挡住她泛红的一双眼。

到了外面,周琬盈看到在法庭上替她作证的邻居姐姐,她下意识叫住她,“小晴姐姐?”

女孩转过身,笑着走向周琬盈,说:“琬盈,好多年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