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抑制剂也好不了,就要宋医生的大……”
宋清远耳根一热,立刻打断:“程重安——”
“到!”程重安自觉地换了个话题,“你怎么总叫我全名,像个老师。”
宋清远挤着洗手液笑:“那你肯定是我的患者。”
“原来你一直这么想我的?”程重安不满地撇撇嘴,眼珠滴溜一转,“那我以后叫你老婆好了。”
宋清远完全无所谓的样子:“好。”
程重安诱导:“你该叫我什么?”
宋清远唇角一勾:“重安?”
“不是!”
“那,”他继续逗他,“安安?”
话音刚落,腰上忽然一紧。程重安蹦过来使劲儿搂着他,还拿脸在他背上蹭了蹭:“放过你了,就安安吧。”
安安,发音软和而亲昵,字在舌尖轻弹,比老公还好听。
宋清远发现程重安特别喜欢肢体接触,像只小树懒一样,动不动就要黏在人身上。按心理学来说,这是某种儿童自我状态的表现,极度渴望被关爱。
他本以为这个话题已经揭过,没想到过了一会程重安在厨房洗菜时突然说:“我不喜欢程重安这个名字。”
他讨厌与他那个垃圾alha爹有关的一切,包括他的姓。
“为什么?我觉得很好听。”宋清远利落地用刀把切得很均匀的小葱扫到案板右侧,“一重关卡一重安,你父母肯定希望你一生顺顺遂遂的,过关斩将,所向披靡。”
程重安听得一愣。
涓涓的清透水流从他指尖流下去,有那么几秒,程重安发现自己竟然对他那个alha爹有一点点心软。
程重安几乎在全方位入侵宋清远的生活,屋子里逐渐有越来越多他的东西,小到牙刷内裤,大到衣服背包,都是潜移默化的,宋清远手机里第一位的联系人很快就变成了他,聊天记录每天增加好几页。
他们从来没吵过架,宋清远天生的脾气好,从初识到现在整整两个月,哪怕程重安再怎么胡闹,也统共只对他冷过一次脸。
那是一个周日早上,程重安难得比他早起一次,饿得前胸贴后背,从冰箱里把前一天外卖吃剩的海鲜焗饭拿出来,准备放微波炉里热一热当早饭。
海鲜焗饭外面裹着一层锡箔纸,他一打开开关,整个微波炉突然火星直冒,狂闪电光。程重安吓了一跳,愣了好几秒之后下意识去按开关,结果被狠狠烫了一下。
等他胡乱把插座拔掉,手指上已经出了小小的泡。
与此同时,宋清远正好从主卧走过来,微微蹙着眉在问:“什么东西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