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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麋鹿的皮毛实在厚实,仅是一脚根本无法弄死对方,它只是稍微顿了顿,就转头又朝他们几人拱去。

麋鹿的角坚实尖利,连墙壁都能顶烂,更别说是人的皮肉和骨骼。

但凡现在的杨奕钦手中有个武器,哪怕只是个几公分的剔骨刀、水果刀,他都能想办法弄死这只早就伤痕累累的麋鹿。但他现在赤手空拳,只能靠双臂挡在身前,勉强挡住麋鹿的顶撞,阻止对方伤害后方的封霖和王彻两人。

虽然这样一来,他的手臂势必会受伤。

而这一切,都只发生在两秒之内。

于是,当封霖抽出斧头转身时,眼前只看到了一道血光。

——那是杨奕钦的血。

霎时间,封霖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挥起斧头。

不记得自己怎么疯狂地将麋鹿的头和身体砍得稀烂,让它的内脏淌了马路上。

更不记得旁边的王彻惊恐的眼神。

……

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脏紧缩到疼痛的地步,思绪混沌、眼前迷蒙,全身上下既无力又像打了激素。像灵魂抽空了一般,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脑仿佛停止了转动,只想着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