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烧高香

庞灵没有告诉高香那个礼物到底是什么,但他已经早早的把东西准备好了,说是一份礼物,但其实足有两样,一条玉颈丹唇的千年白狐,还有一颗生死与共的鸳鸯同命丹。

那只玉狐是几年前高香在志怪中读到过的一种珍贵灵兽,皮毛雪白,长相可爱,最关键的是,凡被白狐红舌舔舐过的身体部位,会变得异常光滑-美白,是世间美容养颜的圣绝之物,万金难求。

庞灵知道道侣从来爱美,于是绞尽脑汁,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捉来了那只玉颈小狐,就为了到时候能给高香一个惊喜,让爱人好好高兴一下!

而那颗名为“鸳鸯同命”的丹药就更是非比寻常,说是丹药,但其实是一种猛毒蛊类,制作成灵丹的模样,也只是为了到时候高香能吃得进口中而已。

那是庞灵以辅助修行内力作为交换条件,拜托黯然峰峰主公良巨专程跑了一趟西南大黎国,从那种“百蛊之地”取来的一种神奇蛊类。

此蛊一共分为两种,一鸳一鸯,一阴一阳,阳蛊受阴蛊所影响,而阴蛊则不会受阳蛊所制。

两颗鸳鸯同命丹,鸳丹里的那只“阳蛊”现已被庞灵吃进了肚子里面,等到高香生日那天,让其再服下另一颗含有“阴蛊”的鸯丹,那么高香与庞灵的身体就可以算是被强行绑定了起来。

因为丹药中蛊虫带来的奇异影响,高香若发烧生病或是修行不顺,甚至是内功练岔、走火入魔,那么庞灵虽不至于真正内功入魔,但也会感受到几乎同等的剧烈痛苦,一方生不如死,另一方也绝不苟且!

换言之就是,高香若内心快乐,庞灵也会跟着快乐,高香难受之时,他庞灵也决计不会好过。

而且如果颠倒过来,换成庞灵受了伤或是练功除了差错,高香则不会受到丝毫的牵连,安然无恙。

这也是庞灵的私心所在,庞灵未来注定要参与到南下侵占大禹王朝土地的战争之中,刀剑无眼,战场波诡云涌,一旦到时候他出现什么意外,就不至于因腹中蛊虫而连累自己的道侣高香了。

这也就是他当初得到那两颗“鸳鸯蛊”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把那颗阳蛊吃进肚子里面的原因,两颗丹药模样相同,他唯恐自己等到一年后弄错,届时不小心吃成了另外一颗,那可就大事不妙,反倒害得小男子高香与自己“同生共死”了。

制作那种蛊虫丹药其实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庞灵实在太爱他的道侣了,由于自己的修为底蕴太强,寿命会明显更长,等再过几十年,高香暮年多病,必然不好受,老年多灾,他庞灵这个当“丈夫”的,也好帮忙分担体验一下那种不适感受,等天命之年一到,高香寿终正寝,庞灵也愿意跟着一同殡天而逝,共赴黄泉。

能和自己心爱之人一块儿死去,这该是件多么幸福美满的事情啊!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庞灵说过,自己哪怕只有一天见不到自己最为恩爱的情人,就仿佛时间已过去三个月那么长久,满腹相爱之苦,道侣不在身边,又能与何人倾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