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噩耗

这个新爱好异常血腥残酷,那就是“吃人”。

字面意义上的吃人。

一开始只当是尝鲜似的试过一两次,到后面尝到了甜头,一发不可收拾,张大王专门派遣麾下喽喽下山,去强掳一些细皮嫩肉的女人小孩上山来,剥了皮剜下肉,给山大王张天龙受用,一享口腹之欢愉。

听闻中原有什么十大魔头,个顶个儿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神恶煞,呵呵,张天龙对此根本不屑一顾,觉得不过是杀人而已,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如果光靠杀人就能当魔头的话,那他张天龙每隔几天就要食用一次人肉,那么岂不就成了江湖上的超级大魔头了?

张天龙心里想得们美滋滋,如果真是这样,那将来自己还就非得南下去一趟中原,说不定还真给自己挣来一个“大魔头”的称号,能在天下十大魔头排行榜上得来一个座次,让大禹王朝的那群孬种们都瞪大眼睛给瞧好了,爷们这样的,才能叫魔头,你们那儿的,不过都是些小打小闹的孩童过家家罢了。

两个字,可笑!

今天的张天龙心情极好,只因他去年抢上山来的那位压寨夫人生了,分娩得十分顺利,给张大王诞下了一个足足七斤的男婴,得知自己有了后人的张天龙兴高采烈,在山寨大堂里的摆下酒席,杀鸡宰牛,请瓦罐寨内的兄弟们都吃个痛快,喝个爽快。

到后面喝得实在有点多了,坐在虎皮长椅上的大王张天龙醉眼朦胧,忽然嘴巴里感觉少了点什么味道,又开始馋嘴想要吃人肉了,便让手下去抓人,男女不限,反正一定要细皮嫩肉,这样的货色,入口时才最味美,最是让人惬意享受。

也是运气好,刚一下山,就遇到了个赶着投胎的家伙,人昏倒在地也就罢了,还送匹马,上等好马,浑身毛皮通红如血,瞧着就知必然能知极多银子,可算是捡到宝贝了!

那男的长得皮肤白白净净,一看肉就嫩-滑,好吃,剁了当包子都绝对好嚼得紧,大王见了一定喜欢。

那群负责下山找“下酒菜”的喽喽们欢欣鼓舞,嘴里哼着山歌,“大王派我来巡山,我到山下转一转~”

把那个丧失意识的红绸男子扔到马背上,让赤马来驮着,牵着马缰,拉马带人上山。

把那匹品相上等的红马拉去了马棚里头,再把那个面容姣好的男子用最粗的麻绳捆了,绑在屋内的柱子上面,这样一来能防止这人清醒过来动弹,二来是一会儿给他抛心挖腹的时候好弄,方便用盆子装血。

一盆冷水泼上去,那名被五花大绑的男子被冰冰凉凉瞬间刺激着醒了过来,容貌年轻的他瞪大眼睛环顾四周,也试着用力挣扎了几下,全然无济于事,想想也是,那等结实至极的麻绳,一个普通人又怎能挣得断?多多少少有点白日做梦了。

其中一个小喽喽满脸笑意,凑近对老大说道:“大王,这小子如何处置?是否直接把肚子里头的东西全掏出来,然后煎上一煎、煮上一煮……哎呦!”

未等那个手下把话讲完,面容剽悍的山匪头子张天龙抬手便打,赏了自己的手下一个“糖炒栗子”,厉声骂道:“蠢货,老子之前说的都忘了?肚子里面的脏器掏出来洗干净,堆到火上烤,边烤记得边放孜然花椒之类的调料,这样的东西才叫好吃呢!煎和煮都差点意思,烧烤才是王道!”

那个脑门挨敲的小兵战战兢兢应了一声,回道:“大王说的有理,是小的记性太差,都给忘了。”

那个一直在把玩着两柄精美长剑的张天龙也不去转头看人,而是始终把目光放在手上的血灵和青霜两剑之上,理由很简单,这两剑无论是外观还是锋利程度,都是张天龙生平头一回见,第一次见识到如斯珍贵无伦的“神物”,当然要多看上一会儿了。

瓦罐寨张寨主顿时嗤笑一声,对着自己的手下发起嘲讽道:“你这家伙,少玩玩-女人,天天上-女人床,把自己的脑子都玩得不好使了,本来就挺一个,再傻点,不是成痴呆了?学学老子,去年把压寨夫人取回山,到现在十个多月了,你嫂子也生了,你看我有去碰过别的女人吗?一个都没有吧!这个叫什么,这个就叫深情,就叫专一!学着点,什么时候你能和老子一样深情且专一了,那你也就算有本事了。”

立在张大王身边的小喽喽“嘿嘿”一声,谄媚而笑,奉承道:“大王对爱人情深似海,天地可鉴,实乃我辈楷模,我们这些做小弟的,该当终身以大王为目标!”

这通马屁拍得张天龙心情更加愉悦,身心舒畅,加上了饮了大量酒水的缘故,土匪头子张天龙有些口无遮拦,自以为是的说道:“那个折腰山的火灵圣人听说过没?叫什么庞灵,十三凶徒里面排老四。听说这家伙不爱娘们儿,居然喜欢男人,你能想象吗?一个满脸胡子的大老爷们,跟另一个男人上-床,啧,光是想想那画面,就叫一个辣眼睛!两个男人一块儿耍大枪,这叫什么事儿嘛,多瘆人呐,你说换成老子,大早晨起来,眼睛一睁开看到的不是女人,而是个男的,我估计能一拳把那男的给打飞几米远,忒晦气了不是?”

那喽喽连忙附和道:“那是,众所周知,折腰山上的都是一群头脑不正常的家伙,一个两个脑袋都被驴踢了,干出恶心的事情也理解。那个诸葛长怀,放着好端端的皇位不要,跑去开宗立派,净搞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这不是典型的愚蠢透顶,跟个大傻子没什么区别嘛!”

张天龙听后立刻仰头大笑起来,那张醉了酒的脸也因为狂笑而变得更红,如苹果相似,他昔年的宗门被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带兵所灭,除了对那林老九恨之入骨以外,“恨”屋及乌,对这座英雄折腰山都抱着绝大的恶意。

只要是有人说折腰山的不是,那便都是张天龙的好朋友、好兄弟,一辈子的铁哥们!

“没错,都是傻子,大傻子!不单单折腰山的人都是傻的,连这座南院地界里,真正聪明的人都没有几个……”

满脸通红的张天龙突然歪嘴问道,“喂,你说说,你觉得在天烛南院,谁的头脑聪慧,可排第一?”

那名被唐突问话的小喽喽心里想着:“你既然问了这个问题,那我还能怎么回答,要我说真心话,觉得折腰山老大诸葛长怀最有智慧,你还不得把我剥了一层不可啊?当我傻的?”

迟疑片刻后,开口奉承道:“哎呀,那还用说?这不是板上钉钉,路人皆知的事儿么?要说天烛南院……不,整座天烛国顶天聪明的人,那当属是我们瓦罐寨大寨主,张天龙张大王啦!如此头衔,当仁不让,舍了大王,又还有谁能当之?不配不配,谁也不配,只有大王才能受之无愧,名至实归啊!”

张天龙被这一通夸,自觉飘飘然美不胜收,哈哈大笑数声后,把那柄金鞘长剑伸过去递给那个小嘴抹了蜜的小喽喽,道了句:“喏,这个赏你了。”

先是吃了个砸在脑袋上的板栗,而后又得大王奖赏的小喽喽高兴至极,忙不迭结果了那柄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宝剑,拔出剑刃些许,登时便有一股极浓的血腥之气散出,那人强忍作呕的欲望,苦笑着快速把剑刃归鞘,自言自语说道:“这剑多久没洗了,怎的那么一大股腥味儿,可熏死个人了。”

瓦罐寨土匪老大张天龙则犹在好好观赏着那柄墨鞘青刃的长剑,剑上青芒华丽,极是动人心魄,他自然不知此物正是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青霜”,只当这是件颇为稀有的宝贝兵器,又冲着被绑在柱子上红绸剑修发问道:“那边的小子,问你,这两柄剑,你从哪儿来的?你一个全然不会武功的废物,也配用这么好的剑?实话实话,老子兴许心情一好,过会儿赏你一个痛快的死法!”

魏颉此时此刻闭上了双眼,嘴巴同样紧闭,不出一点儿声音,宛如石头人。

见那年轻人已合目待死,张大寨主冷笑了几下,挥了挥手,吩咐道:“把那小子的心脏剖出来,给老子做醒酒汤!注意,动作要尽量慢些,好让他受尽苦楚再死,可别便宜了这小杂-种!”

手下听令后应了一声“是大王”,开始着手给那名被强虏至此的年轻剑客开膛。

先扯开魏颉前面的衣襟,露出里面的白-滑肌肤,然后从桶里兜起一大瓢的冰冷凉水,对准心脏位置泼了上去。

魏颉受到刺激,蓦然睁开眼睛,竖起了双眉,瞠目怒喝道:“你做什么,要剖腹剐心就尽管来便是,我不怕,又往我这儿泼冷水作甚?!”

那个负责杀人的小喽喽先一愣,随后笑道:“人心里都是热血,发烫,用冷水一激,也就凉了,生生脆脆的更加好吃,懂了不?懂了就上路吧。”

说着拿出一柄剔骨尖刀,用毛巾擦拭几下后,对准了魏颉胸膛就要刺下去。

就照目前红绸剑客的状态,体魄虚弱,肉躯无能,万万抵御不了这口尖刀,一旦心头中刀,决然是必死无疑!

心知自己恐怕十有八九是要殒命于斯的魏颉两眼发直,长长叹出一口气,眉眼中流露浓浓的悲哀之情,沉声说道:“想不到我魏颉没有死在林清、王阳煦、庞灵这等顶尖强者的手上,今日却阴沟里翻船,葬身于这帮宵小蝼蚁的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