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页

果然去和妈妈一起看那些膏药,想着分送一些给村子里人,先不要钱,等有了效果,再论其他。

主要……还是没牌照啊。

叶知安心说,也不知这种自家做的狗皮膏药,是不是真的那么稀罕,比城里的好大夫还稀罕?不然那几个大人物,怎么专程写信来跟他要?写信就写信,还都写的文绉绉的,叫他回信回的头发都掉了好几根。

叶知安想不明白这些,就老老实实的去干活,跟他妈学习怎么做狗皮膏药,认药材之类的事情。

叶知文倒是很淡定。

他并没有跟林爱芳说些大道理,也没有说林爱芳之前在叶家做过的事情,只对林爱芳道:“离婚。你不同意的话,不离也行,只是我不会让你随军,也不会回来看你。我是男人,十年,八年,我都等得起,就算是二十年,我到时候也还不到五十岁,在军中也有了一定的军衔,完全可以重新娶个媳妇。可是,林爱芳,你呢?”

林爱芳瞠目,结巴道:“可、可、可你不是喜欢我的吗?”

否则前世,怎么会找一个和她长得很像的女人做后来的妻子?

叶知文奇道:“我只是喜欢高高瘦瘦,皮肤白的姑娘。山窝窝村毕竟路途艰险,我在军中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争取到随军资格,妈看着我年纪大了,要给我找媳妇,我并没有看上的姑娘,就说了自己的要求,我妈就找到了你。我看过你长大的照片,也记得你小时候的模样,于是就同意了。若说喜欢,刚结婚那天,我对你还是满意的,只是……”

只是林爱芳亲手把那份满意给毁掉了。

林爱芳震惊不已,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叶知文,声音尖利道:“你说什么?你不喜欢我?你说你不喜欢我?怎么可能!”

叶知文:“……原本,我是想要喜欢我的媳妇的。”

可世事无常,刚结婚的时候,两人太过陌生,还没来得及培养感情,叶知文因为当时身在特殊部队,必须要提前离开,也没来得及相互了解。

林爱芳就已经原形毕露,在叶家什么都不做,每天只会记得来吃饭,看到婆婆叫一声妈,见到其他人全都鼻孔朝天,也从来不会给丈夫写信,等过了两年多,她幡然悔悟,要给丈夫写信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要把信寄到什么地址了。

叶知文深深地看着林爱芳:“林同志,我努力过的,我的家人也努力过了。我们,的确不合适。”

在刚结婚的时候,叶知文的确给林爱芳写过信,还不知是一封信,每次给家人写,就会给林爱芳写,也会寄些小东西回来。只是林爱芳从不会信,他的信才从半月一封,变成一月一封,然后是三个月一封,最后是每次只寄些小东西,在给母亲的信里问候一下她而已。

叶家人容忍了林爱芳两年多时间,不也是在给林爱芳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