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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少女却是同时听到了她醒来后故意发出的些微动静,忙侧首去看,一个娴静大方,五官明媚,一个娇俏可人,一双盈盈含情目仿佛随时随地都要落泪。

前者正是原身的长女姜飞鸾,后者则是原身的外甥女、如今寄住在安阳侯府的孤女崔盼儿。

原身平日里对待姜飞鸾和崔盼儿至少表面上是一视同仁,私下里自然是经常补贴姜飞鸾。

这原是应有之意,且论起二女将来的嫁妆来,崔盼儿比姜飞鸾可是多得多了。

当年崔家接连出事,崔家无一男丁,崔盼儿一介孤女,在崔家宗族面前,争抢崔家财产无一优势,崔家祖宗也极其的不要脸面,为了独占接连四代单传的崔盼儿一家的财产,连原身和丈夫提出的为崔盼儿过继个弟弟的事情都不肯答应。

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尽管安阳侯府势大,原身和安阳侯却既要顾忌着崔盼儿的名声和将来,又不好真的得罪对方,最后只能妥协,将崔盼儿母亲的嫁妆全部要了回来,另外要了崔盼儿父亲、祖父留下的一些亲手手稿和少数藏书、江南的六百亩良田的地契,然后就是崔盼儿的教养和将来婚事由原身这个姨母做主。江南崔家,不得干涉。

这婚事和教养一事,原就是崔盼儿的父母临终前写信嘱托。

崔盼儿的父亲原是想要将女儿许配给姜永宁,哪怕是做个侧室,表兄妹的情意在,又有亲姨母看护,也未必不好。

但崔盼儿的母亲是原身长姐,心中尽管知晓托付二妹妹和二妹夫,是最好的选择,可到底拗不过心中对二妹妹的一点子怨怼,不肯答应此事。崔盼儿的父亲就没有在信中写到这件事。

等到丈夫去世,崔盼儿的母亲终于想通,想要应诺此事时,她已经无法开口说话,托付女儿了。

原身和丈夫想着,既然崔盼儿的父母生前都未曾说起婚事许给姜家一事,大约是不想让崔盼儿做妾——毕竟,崔盼儿已然成了孤女,无父无母无兄无姐无亲无故,宗族待她险些视作抢夺钱财的仇人,这等情况下,要给姜永宁这个侯府世子做妻子显见是不可能的,至多是做个妾。

然时人有风骨,不愿女儿做妾,也是有的。

夫妻二人便未曾提起,只想着将崔盼儿好生养大,选个不会欺凌崔盼儿无娘家的规矩人家,将其嫁妆全都给崔盼儿,也算是对得起亲戚情分了。

只是原身到底疼爱自己的孩子,姜来烟年岁小,从前不受原身喜欢,倒也不提,可看着姜飞鸾与崔盼儿年岁相仿,将来的嫁妆会是姜飞鸾的数倍有余,不禁就免不了私下里补贴姜飞鸾。

然而看在崔盼儿眼中,就是她只剩下了姨母一个倚仗,侯府家大业大,偏偏姨母还不肯对她和表姐真正一视同仁,正大光明或偷着摸着,都要给表姐多送东西,心中难免哀怨多思,甚至是跟表姐争宠,希望能从姨母那里得到更多的关注和东西。

原身又不傻,自然是看出了崔盼儿的愚昧想法,寻了教养嬷嬷教导,也没把人给掰正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