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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今天恰好是一位女知青的生日,她就想要吃兔肉,瞧见厨房的兔子了,就以为是村子里的她的某一位爱慕者送来的。这也是常事。这位女知青长相十分漂亮,就有村子里的年轻人来给她送东送西。有特别害羞的,都是放下东西就走。

但也肯定会叫这女知青看到脸!不会送的这么悄无声息!

而且,今天金宝根来给她送兔子的时候,知青院里分明有好些人都看到了!

这些人分明就是故意的!

他们知道那是金家的兔子,知道那根本不是给今天过生日的女知青的。

但既然那女知青这么说了,他们就顺势做了——这兔子若是乔暖暖的,他们可半点沾不着,还要看着乔暖暖做好了给金家送去;可若兔子是女知青的,那他们每人都能吃上几块肉了。

也有那老实的,奈何兔子都做了,大家都开吃了,那位女知青还一副“这就是村子里爱慕她的人送的”的样子,便也只好不开口了。

反正那金宝根家里,病的病,小的小,也不怕得罪他们。

至于乔暖暖?他们不是特意给她留了根兔腿吗?若是她还非要闹,那他们也没法子了。

乔暖暖又能如何呢?

她是知青,还是住在知青院的知青,总不能和一院子的知青做对,更没脸拿着一根兔子腿,去金家说,对不起,兔子被知青院的知青们偷吃了。

那知青院的知青们,哪一个能饶的了她?

面对那么喜欢她的金宝根,她又要怎么解释呢?

没法子解释。

乔暖暖就只能一个人憋闷着。憋闷着憋闷着,就在被窝里睡着了。

心里发誓,就这一次!这也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