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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只要把两个孩子抱回来就好了,至于怀孕六个月的妻子要怎么一面上班,一面照顾这两个孩子,一面还要操办公婆的丧事,应付来吊唁的人,照顾家务等等等等,他什么都不管。

陆有善跑去忙活过户的事情了。

陆家其实当时还是小有家资的,陆父陆母辛苦了大半辈子,给儿子攒下了两套门面房,两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想着儿子结婚后,要是和儿媳妇不合,就同一栋楼不同房子分开住着。结果找了原身这么一个好儿媳妇,陆父陆母就一直和儿子儿媳一起住着。

只是陆母深知自己这个儿子的脾气秉性,知晓儿子是一定要做善事,积攒阴德的。

比如陆有善自从工作后,他就没往家里拿过一分钱。他的钱都是拿去做善事,或是送去孤儿院,或是送去养老院,或是拿着钱给家里很贫困的孩子……偶尔时候,还会从他妈妈或是妻子那里要来钱投身积攒功德的“大业”当中。

然而日子不是这么过的,做好事也不是这么做的。

陆母活着的时候,这些产业都在自己名下,儿子不能如何,她掌握着家里的经济大权。

但是,等她死了,陆有善则成了一家之主。

软弱到懦弱的妻子,根本无法和他对抗。

陆有善就成了这个一家之主,第一件做的事情,是把撞死他父母的两个孩子给接回家来,给挺着大肚子的妻子照顾,第二件事,就是办理过户手续,然后把其中一套门面一套房子给卖了,大手笔的把卖得的钱和家里的全部存款,都捐给了市里的孤儿院,上了一回报纸和市电视台,还被许多人跑来围观,成了柳市出了名的大善人。

大善人得了名气,妻子却是在各种忙碌和不得不加班做家教好赚取生活费、照顾大善人和两个孩子时,不小心早产了。

好在孩子长得跟足月的差不多,就是有些黑,不太像她和丈夫。

但原身自从年幼时,就不曾受到过什么善待,现在这样的苦日子,原身想着自己这辈子是没希望了,好歹让刚出生的儿子,还有自己照料的这两个孩子的日子将来能有希望,于是,即便是难熬,她还是熬了过来。

等到身体恢复后,就立刻投身工作。

刚出生的儿子她自己不好照料,就只能托付给和她差不多同时生产的邻居照料,送肇事司机的两个儿子上幼儿园,她任由丈夫去做善事,把工资和仅剩下的门面的租金做善事,她自己的工资却坚持不肯给丈夫了,她要自己拿着,养几个孩子。

陆有善当然是不肯的。

在他看来,妻子的一半的工资,就能支撑一家的开销了——早晨吃馒头稀饭,了不起自己腌点咸菜,中午做一盘子素菜,隔天炒个鸡蛋,周末买点肉,然后继续吃馒头,晚上一盘子素菜,可以熬点小米粥或大米粥或汤,也可以下点面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