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富二代以及霸总们是不是都不太懂法,这种合同压根没有法律效用。

但看完后,叶矜才后知后觉发现不能算是包养合同,但比包养还离谱。

首先,合约的第一页写的都是乙方要履行的条例,这没什么——

问题在于乙方是向溱,甲方才是叶矜——这明明是向溱对他提出的合约。

他实在没忍住:“甲乙方是不是反了?”

“没反……”向溱缓慢地眨了下眼,“不是甲方权利大一点吗?”

叶矜:“……”

这么说好像没问题。

细想之下又觉得哪哪都是问题。

叶矜翻到第二页,彻底打开了签合同的新世界大门。

这份合同是这样的——

作为乙方的向溱,会给足叶矜生活费,大学四年的学费,以及画画方面的任何费用,并会在合约结束后将当前的公寓转赠给甲方叶矜。

除此之外,还有一堆叶矜觉得啼笑皆非的小条例。

而作为甲方的叶矜,拿到钱只需要做三件事。

一,毕业时要拿到优良的成绩。

二,未来三年内,他要每年画一副画无条件赠与向溱。

三,一星期七天,至少要有两天来公寓陪乙方吃饭。

合约期总长半年。

半年后,叶矜就自由了。

再纯洁不过的协议,除了最后一项要求,叶矜就差点真的以为这就是一份不带私心的资助合约。

他问:“真的只是吃吃饭?”

向溱点头。

叶矜:“……我们认识吗?”

向溱指尖微紧:“不认识。”

叶矜指尖轻点合同:“那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做慈善吗?

向溱犹豫了会儿,不确定地回答:“因为有钱?”

叶矜靠向沙发,与向溱对视半晌。

向溱的耳根虽然一点一点变红了,但眼神没有躲闪。

叶矜无意识地笑了笑。

自从父母出事,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跟人相处起来很放松的感觉了。

心情愉悦后,叶矜的声音都缓了点:“我昨晚除签了这份合同以外,没做什么其它出格的事吧?”

谁料向溱这次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