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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简陋,像地下室那种地方,说是又脏又乱也不为过。

路遇红灯。肖闻郁停了车,问:“什么地方?”

既然都打算拿出诚意,沈琅也没故意遮掩,坦白道:“地下室。”

肖闻郁搭在方向盘上的小臂骤然绷紧了。他定定地盯着沈琅,压抑片刻,声调沉缓:“为什么去住地下室?”

他问的是她。

沈琅:“我说我只是碰巧路过,你相不相信我?”她弯唇,软着尾音补充,“不然说是去研究地下室建筑结构也行——我现在才刚开始追你,就用苦肉计博取同情,太早了。想等以后再告诉你。”

沈琅是住过一段时间的地下室。那时候她跟荀周两扇对门,出门倒垃圾的时候总能碰上,一个是屈尊降贵来体验艰苦生活的,另一个是逼不得已来感受尘世疾苦的,一来二去,彼此产生了点惺惺相惜的战友情。

后来荀周终于软化了他父母,乐颠颠地去当了道士,顺便拿父母本来留给他成家立业的彩礼钱开了个茶馆,而沈琅也没在地下室住多久,很快住回了她那间复式单身公寓。

总的来说是段没什么遐想空间的往事。沈琅笑起来的时候眼睫往下弯:“肖先生,我真的清清白白。没有旧爱,没有旧情难忘的别人。”

肖闻郁看她,眼眸漆黑,深不见底。

“所以,”沈琅今晚喝了点酒,说话间不经意含着侬软的鼻音,声音勾人,“可以放心让我追你了吗?”

肖闻郁没回话。

在被第一任养父母领养前,他生活在没有任何一位体面人愿意踏足的地方。

阴暗潮湿,见不得光。

领养院的老式筒子楼里,窗户狭窄而幽暗,窗缝间满是泥尘污垢,单薄的一床被褥在日晒后的两三天里很快又变得潮湿起来。在那样的环境下,连流浪猫犬都骨瘦嶙峋,声势孱弱。

因此他清楚地知道地下室是什么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