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不及防回想起幼年结结巴巴背《三字经》的画面,贾政猛得吓出一声冷汗,沉声:“的确可以尝试找个地方停下来,领略不一样的风景民俗。”

无名:“…………”

他现如今学会了一个词—金主。

金主说得都是对。

寻了一个繁华的县城租赁了四合院,贾赦一行住下。还没两天,就有故友上门来了。

无名看着眼前拄着拐杖,衣衫单薄,披头散发,尤其是这脸,相比一个月前初见的红润,此刻可谓是面黄肌瘦,垂垂老态,都快看不出昔年盗帅之威。

拄着拐杖而来的千蛛手望着眼前一身貂皮大氅,面色红润有光泽,还肉眼可见丰满了些的杀手。

两人四目相对,恨不得热泪盈眶,还有一丝莫名的心疼,混在一起,神色复杂至极。

“还真是老乡见老乡,泪眼汪汪汪啊。”贾赦围着火炉正搓手取暖呢,见此感人场面,恨不得吟诗一首。

“赦大少爷,您要怎么样才能放过老朽?”千蛛手听着贾赦这凉风嗖嗖的话,气得咬咬牙,但想起自己近日的倒霉事,捏着拳头,低眉顺眼的问道。

“我又没干什么坏事。”贾赦微笑,“你是盗帅,是侠盗。我也是啊,而且还有传奇为证。”

千蛛手忍耐不住,“你派人偷我的衣服,算什么侠盗所为?还传奇?”

“为了爱情怎么能算偷?知道什么叫七夕吗?因为牛郎捡了织女的衣服,谱写了千古爱情传奇?”贾赦一脸无辜的反问,“你不也是在谱写盗帅传奇?有道是贼公贼婆,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只是帮你搭个线找个姻缘。”

“传出去,江湖上谁不说我心善友爱?”贾赦拍拍胸膛,说得是底气十足,“我一没偷二没枪,为了你的终身大事我还倒贴银子呢。”

千蛛手:“…………”

第一卷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