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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委屈你了时安。”林叔自知体力不行,也抹不开老脸说些逞强的话,只好垂着眼看林时安。

他收养林时安的时候已经不年轻了,因而在学生家长里,他算是年纪大的,加上操劳多病,眼皮已经松得有些耷拉,脸上也长出了暗斑。

“叔,这有什么委屈的,”林时安把剩的小半盘蒸南瓜推到林叔碗里,“您多吃点吧,像是又瘦了。”

“哪儿敢吃太多啊,况且也没胃口,硬吃也难受。”林叔笑呵呵地把南瓜夹回去,“瘦了好,瘦了说明最近没浮肿。”

林时安跟着笑了笑,也没再勉强。

晚饭吃完,他抱着书坐在便利店,一边学习一边看店,换林叔歇会儿。

冷不丁收到沈余尔的消息,他点开一看,是张和曹歆的合影。

“广州可好玩了,”沈余尔发过来消息:“等你放暑假了过来玩儿。”

林时安看着照片里两人都还算兴致勃勃的笑脸,也松了一口气。

曹歆为什么忽然要去外地,他心里大概是有数的。童哲的事想必对他造成了不小的打击,那之后沈余尔也和他说过,曹歆彻底打算金盆洗手了。

林时安和他寒暄了几句,沈余尔便贴心地没再打扰,让他安心学习。

他随手把手机插兜里,看着正和他一起吃泡面的曹歆。

他穿着奶茶店几十块钱的工作服,头发胡茬都修理得干干净净,尽管眼里是掩饰不住的劳累,整个人的精神头却和从前格外不一样。

曹歆最初说要彻底改行的时候,他原本是想让曹歆去他的酒吧帮忙的,奈何曹歆想换个城市,沈余尔回去想了一夜,第二天就卖了酒吧,和曹歆一起踏上了去广州的火车。

他和曹歆从小一起玩大的,彼此门儿清,对方都没什么本事还懒,要不然也不会一个当着啃老的拆二代,把酒吧经营得青黄不接,一个直接做了出卖色相的行当。

如今凭着自己的双手双脚挣着正当的钱,身上因懒惰而起的倦怠气息也跟着淡了,连带着两个人的关系也缓和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