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声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脑子有点断片儿。
昨天发生了什么?
好像,他向肖笛求婚了。
他单膝跪在地上,肖笛激动得说不出话,只堪堪把手伸出来。
然后他为肖笛带上戒指,又跟他喝了交杯酒,再然后,入洞房。
秦声伸出右手看了看,无名指上一枚明晃晃的戒指是很好的证据。
没错,是这样。
可又伸出左手,怎么还有一枚?
秦声选择性失忆地没想起来,却想起了另外一件让他震撼的事。
是他的生日礼物。
昨天晚上肖笛撩起衣服,秦声看到他小腹上画了一把琴,于是傻乎乎地问:“你怎么,在肚子上画画啊。”
肖笛:“……”
秦声:“去洗了来睡觉。”
肖笛:“这玩意儿洗不掉。”
“等下,我看看。”秦声上去抓了两把,“这他妈是谁的手,是哪个男人的……”
肖笛有点吐血,抓起被子狠心地把秦声给蒙住。
他就不该让秦声喝酒,更不该擅自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