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我看看。”

沈翊桢便乖乖抬起两条腿搭在桌上,微微分开给秦啸看。他的两条腿纤细笔直,因为瘦,让人有些分不清那些漂亮线条是肌肉还是骨骼,下面套了条宽松的黑色短裤,这么一抬腿,布料在灯下映出的阴影使得里头的景致若隐若现。

秦啸看了一眼就望向沈翊桢的脸,对方神色无辜地看着他,似乎完全没意识到这个姿势有多引人遐想。过了会儿,秦啸的注意力才重新放到沈翊桢的两条小腿上。

“不明显,”秦啸评价完安慰他,“腿长时间不用,变细是正常的,过一阵子就好了,这样也不影响美观。”

“是吗?”沈翊桢语气立刻高兴起来,但脸上笑意又很快一收,唤了声:“秦啸……”

“嗯?”

“我有点想你,”沈翊桢顿了顿,“不是有点,是很想你,可能过去这一个月你每天回家、我习惯了,现在这么大的房子里面忽然只剩我自己,就有些不好适应……”

“晚上害怕吗?怕的话,就让阿姨晚上也住在家陪你。”

沈翊桢摇摇头:“不一样,阿姨是阿姨,你是你,有你在家,我心里才踏实。”他说完又赶快补充,生怕秦啸多想似的:“我没有催你的意思,我也知道你在梁城的生意一定很重要,不然也不会需要出这么久的差。”

秦啸说:“也不总是这样,这边的地交涉时出了点问题,换了几个人来都没谈拢,我只好过来了。”

秦啸很少跟他说起工作上的事情,见他开了这个口,沈翊桢便多问了几句,秦啸也不隐瞒,耐心地一一回答,到最后沈翊桢都不由佩服起秦啸来了。

沈翊桢的脾气其实真算不上好,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对方吃菠菜要是咬出吃芹菜那么大的动静都能令他一瞬间心烦意乱到极点,念大学时,他曾谈过一个男朋友,对方因为忍受不了他的挑剔跟坏脾气转头跟一个追求他的学弟好上了。

秦啸人是花心了点,但对人的态度是真的好,不知道他是不是对谁都这样。人家有钱大方、能给对方挥霍,有精力同时应付那么多个男人、把谁都哄得服服帖帖,还能兼顾生意、事业有成,要不是沈翊桢跟他结了婚,他都想认真跟秦啸取取经了。

第二天结束,沈翊桢收获颇丰,在桌面日志里认真写下秦啸的可取之处:帅气个高身材好、睡觉不磨牙不打呼、吃菜不会咬出声、每天洗澡换衣服、对每个猎物都表现出十足的耐心。最重要的是,谁能拒绝一个下流的绅士?

沈翊桢摸着下巴想,秦啸经验这么多,说不定日积月累形成了什么常人难以接受的奇奇怪怪的恶趣味,希望未来他跟秦啸能性癖相投吧。

作者有话要说:  肯定地告诉你,会的宝贝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