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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根据就是先帝新颁布的诏令:凡是在主审官员用刑前,自己就招供了的案犯,按自首处理,罪减一等。

更何况这案子有前情,刘氏并不是由亲生父母做主嫁给老光棍的,叔父给她议婚的时候,她母亲刚死没多久。孝期婚姻不做数,不能按照“谋杀亲夫,罪大恶极”来判。

既然只是砍了一个陌生人,这个陌生人还是轻伤,那怎么能判死刑呢?

于是,二十七年前,刘氏的案子就这么被打了回去,她被改判了几年牢狱,不久大赦天下,她被当庭释放了。

但是,最奇怪的地方出现了。

二十七年后,这桩旧案被时任丞相温公重新召回,发回大理寺重审。

而明明有轻判的先例在前,当地官员依旧“循大夏律法,谋杀亲夫,核判死刑”。

为什么温公要召回案卷重审?他千辛万苦想要杀掉二十七年那个女孩到底是为了什么?

温公甚至一辈子都没去过那女孩的家乡,也从未见过她。

这卷宗到了东方俨手上,他实在琢磨不透前因后果,不知该如何批注,又直觉这案子不简单,于是便匆匆出门去找老师秦归止了。

大雾弥漫。

东方俨把案卷的内容又捋了一遍,却意外地发现自己还没有到目的地,于是掀开马车帘布,问:“怎么还没到老师府上?”

可是掀开帘布一看,他却愣住了。

四面八方全是浓雾,只能看见周身这一小块地方。

马车夫十分自责,唯唯诺诺地说:“卑职是沿路行驶的,按理来说不会偏离方向。可是最后一段是一长段直走的官道……本来只要一直直走就行了,但是直走了这么久,怎么也找不到目的地,现在连来的路也看不清楚了。”

东方俨点亮备用的油灯,可是他一下车,只略微走出马车几步去,就立刻看不见马车了。

他举着灯又摸回去,马车夫已经满头是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