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如歌穿着小礼服,对着镜子整理衣领,一双苍白的手从他身后伸来,帮何如歌打领带。握枪的手在做这种细致的工作时,也毫不费力。

骨节分明的手指插进深蓝的领结,在如同绸缎的面料映衬下,原本苍白的肤色忽然显出几分不动声色的色气。

这双手像中世纪贵族的手,可何如歌知道手的主人绝对不是养尊处优的贵族,没有一个贵族手上会有那么多的茧,那些茧落在肌肤上,总是能轻而易举地让他全身战栗。

大白天为什么会想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废料?一定是背后的家伙太过精力旺盛。

何如歌也不知道最近是怎么回事,明明之前他从来没有敏感成现在的样子。

“去抱蛋蛋。”何如歌用手肘顶了顶对方结实的胸膛,席归璨眷恋地蹭了蹭何如歌的脸。他总是很喜欢这样去蹭何如歌,感受着丝绸般顺滑的肌肤,轻嗅脖颈和耳后淡淡的幽香。

何如歌是软的。他看起来很瘦,然而抱起来却十分柔软,抱在怀里很舒服,他昨天就一直抱着这个人,从白天到黑夜,窗帘缝隙中投射过来的光线一直在变化,青年清冽柔和的声音变得沙哑,他听到那个人哭得支离破碎的声音。

柔软的身躯在微微颤抖,脚趾头都蜷缩起来,何如歌搂住他的脖子,轻声地,小声地,不停说不要,到最后还拿脚踹他,就像被逼急了要咬人的兔子。他抓住对方软绵绵的脚,把那个颤抖着要爬走的青年强行扯回来。

在敏感度通通刷到七十点以上后,席归璨终于体会到了敏感度高的乐趣。

抱完何如歌后,席归璨走向孤零零的蛋蛋。

此刻蛋蛋一半是安静的白色,另外一半则是活泼的黄。这颗双色蛋还像模像样地穿上了一件衣服,衣服上打了一个黑色的小领结。

席归璨有些嫉妒扯了扯蛋蛋身上的衣服,何如歌给蛋蛋做的衣服都有十几件了,而他现在只有可怜巴巴的一件。

然而何如歌给蛋蛋如此高频率地做衣服却是有正当理由的——

今天何如歌要去参加安拉霍斯医学奖的颁奖典礼。这个颁奖典礼搞得和走红毯差不多,虽然没有地球上的镁光灯闪瞎人眼,也没有记者扛着长.枪短炮,但它的关注度比地球上任何一个红毯都只高不低。

而此时,全场的焦点就在安拉霍斯医学奖的得主之一,何如歌的身上。

人间绝色,乱世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