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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在机场相遇,哈姆雷看到秦时鸥的穿着打扮之后眼前一亮,竖起大拇指道:“秦,酷极了,如果你参加加国先生选美大赛,一定是冠军级的。”

秦时鸥耸耸肩,他对这衣服也很满意,毕竟是五万块钱呢。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套礼服呢,来到加拿大这么久,也不是没参加正式场合,但他以前都没有穿礼服。

这和加拿大国情有关,正常来说,在这里拥有一两套礼服就够了。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加拿大的绝大多数场合下,他们的穿着都非常随便,不拘泥于形式。

大多数地方,最常见的衣着搭配就是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与工作环境的要求,休闲装、休闲鞋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喜欢,人们穿着的原则很简单,舒适、美观、大方。

从美剧也能看出,在北美,西装或者礼服装扮只有在去教堂参加婚礼、葬礼、毕业典礼等非常正式的场合才用得着。

当然,如果你从事的是证券交易、法律行业、保险行业,那西装革履也是标配。

所以,哈姆雷看到秦时鸥穿上礼服,就知道他对于这次旅游是很重视了。

下午一点钟,多伦多的飞机降落了,秦时鸥举起准备的牌子,上面用毛笔龙飞凤舞的写着一行字:热烈欢迎中国朋友莅临告别镇。

这行字写的苍劲有力、笔力雄浑,但不是秦时鸥写的,而是奥尔巴赫所写,这让他有些惭愧,堂堂中国人写的毛笔字还比不上人家一个老洋鬼子。

很快,一些人就从出机口走了出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些洋鬼子,这些洋鬼子里的青年男子凑在一起边走边讨论,而且还不断往后回头张望。

看到这一幕,秦时鸥心里有些紧张了,如果没有意外,吸引这些人讨论的就是旅游团的人。

后面,旅游团的人出来了,秦时鸥定睛一看,大脑直接当机。

一起走出来的那二十多个中国人都拖着皮箱带着大包小包,显然就是国内来的游客,她们穿着没问题、举止也没问题,大方自然,排队走出,从这点来看,很给国内同胞长脸。

可是让秦时鸥惊愕的是,这二十多个人,全是女性!全是年轻女性!全是年轻貌美、性感妖娆的年轻女性!

带头的两个人穿着一家旅游公司的制服,高跟肉丝、年轻貌美,这两人自然是导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