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手盖着脸,在手后不屑地拉扯了一下嘴角,埋头狂奔半条街,总算落得半分清闲。知道老哥最受不了我掉眼泪,便丢他个伤心欲绝的背影,让他内疚一会儿吧。想到此处,真想为自己的机智立个牌坊。

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我发现世界之大,真是无宝不有。

在这里,歌呼宛转犹咫尺,楼台灯火连夜明,还有金桥衔接住两块繁城。这一头有“风月阁”、“春香城”、“燕娇楼”、酒馆、赌场,那一头有小吃、戏馆子、布坊、华胜铺、茶楼。但不管走到何处,满街都能闻到玄丘老酿的香气——我不懂酒,却很熟悉玄丘老酿的气味。

这是父王每次与翰墨他爹见面都会喝的酒,据说并不如流霞酒高贵有仙气儿,却由“酒乡”玄丘的造酒老者酿制而成,以父王的话来形容其美,乃是:真汉子饮之不止。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很多好玩的东西。戏馆子里,后排有行人围观,前排有富商贵胄以墨点戏,选曲即舞。这会儿他们表演的是《鸿雁进谏河月王》。

在集市里,有北号之山上獦狚兽骨做的筷子,碰撞发出的不是普通清响,而是细微豚音;有北海之隅天毒人兜售的念珠,以朱蛾盘踞其中;有九州来的儒家典籍名曰《公羊传》;有我们溯昭特产烤文苍虾串、蚕月酒……

不过,最吸引我的,是宠物一条街里的虎崽铺。

确切说,是为那万白丛中一点红所吸引。

那一堆雪白的绒绒毛球我都认得,就是山林中最常见的白虎崽,可在这对白毛球中间,还有个绛红色的毛球。那也是只虎,还长了对小翅膀,眼睛比别的虎崽都大一些、凶煞一些,个头也要壮实些。

但不管它怎么逞凶,还是改变不了是颗球形幼崽的事实。翅膀像被绑肉鸡一样绑在背后,它一直不舒服地打滚。站都站不稳,还乱咬别的虎崽,一群小兽扑来扑去嗷嗷叫,闹得整个铺子鸡飞狗跳。

我决定去把它收了。

“我要这个。”我提着那虎崽的翅膀,把它拎起来,“可以么?”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这一个两百鼓。”老板朝我点头哈腰地说道。

“好,那我带走了。”见它朝我和老板乱刨爪子,我拍掉那爪子,像挑大白菜捏捏它脸颊,满意地掉头离开。

“等等,小姑娘,你还没付钱呢。”老板在身后唤道。

“钱?那是甚么东西?”

“钱你都不知道?”老板从腰间拿出几块琥珀,“你买东西是要花钱的,总不能指望我送你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