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土地租种法案

他们就是以护卫一方平安,保护乡梓为目标为理想的!

文书清清嗓子,开始继续读第三条。

“第三条,原平县百姓,不分男女老幼,每人可申请的公租田上限为三亩。”

“第四条,公租田不可转租,归属个人后只能由直系亲属继承,违者收回田地。”

“……”

第四条是刘易尽力为了防止土地兼并而采取的方法。

不过究竟有没有用,他也不知道!

很多东西都是需要与时俱进,在必要的时候注入新的,有活力的内容,进行变革的!

没有什么是可以一成不变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万世不易之法!

就像是明太祖,方方面面法律定立的都很周到,为了防止后世子孙瞎改他定的法律,还专门整出了一本《皇明祖训》。

期望能有一个万世不易的帝国!

但是有用吗?

结果很明显,大明现在不是已经快要完犊子了吗?

原本为了稳定天下而定立的《皇明祖训》,也变成大明改革图存的最大阻力。

毕竟,祖宗之命不可违啊!

至于说什么是祖宗之命?当然是那些对某些人有利的那些了!剩下的对他们不利的……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我怎么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

当然是选择无视掉了!

原平县田地租种法案推行了下去,原平县的百姓们对军政府的归属感明显上升了老大一截。

昭武军的招兵点也是变得越发热闹!

虽然现在昭武军招兵的待遇和前段时间比起来差了好多,但昭武军的招兵点依旧人满为患。

前段时间,昭武军招兵给出的待遇是二十两安家费,外加五亩田地,以及安排家人进入刘家的诸多工厂做工,不限名额。

而现在,安家费却以及降到了十两,五亩田地只有三亩,至于说安排家人进入工厂做工,更是恢复成了只有伤残和阵亡军士才有的待遇。

可以说前后待遇是天差地别的!

但是,却没有人有异议!

毕竟前段时间加入昭武军当兵,和现在加入昭武军当兵,所冒的风险是不一样的。

说不好听的,前段时间冒着风险加入昭武军那是做反贼,是在拿命换钱啊!

但现在昭武军被朝廷招安了,参加昭武军也就变成了参加朝廷官军,不用担心被朝廷大军剿灭了,招兵的待遇自然要低上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