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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来餐厅门口接他,热络地一揽他的肩膀,把人认真地打量,稀奇道:“你怎么越长越年轻?”

季星回的生日在12月,他的27岁还剩三个月。

皮肤白,眉目漂亮,下巴小而尖,看起来比对面楼的那个巨幅海报上的爱豆还鲜活好看。

季星回抿唇,逗趣着:“那肯定是我今天衣服的功劳啊,特地这么穿的。”

“之前聚会你老是不来。”班长倒也不是埋怨他,他和季星回关系很好,可以说是他高中时唯一的朋友。

所以毕业后,也只有唐城跟他还保持着联系。

“我这不是忙着赚钱吗。”季星回笑着说。

“钱怎么赚得够?”唐城爽朗地说,他的父母经营餐厅,今天聚餐的就是他们家开在星港的第三家分店,唐城大学毕业后回到星港帮家里的忙,他说五年之内,要让他们家的店遍布华东地区。

包厢里已经坐了两个人,季星回觉得眼熟,名字还没搜索出来,嘴巴先一步动起来,他热络地打招呼:“朋友们,真是好久不见了。”

那两个人倒是记得季星回的名字,毕竟高中那会儿,比起循规蹈矩的学生,季星回算是个特例。

高中毕业已经八年,时间像砂纸,会磨掉年轻气盛和年少冲动,大部分人会变得更为圆滑,如此才能顺利地穿行在拥挤的成人世界。

所以哪怕他们高中和季星回并不交好,此刻也能装模作样地叙旧。

季星回在银行工作,三年柜台之后转岗对公客户经理,平时工作,再奇葩的客户都应付过,同学聚会这点尴尬在他眼里约等于无。

聊投资,聊理财,季星回很轻易就掌握了话语权,但不会让人觉得他强势,他语速适中,说话的时候会真挚地看向交谈者的双眼,倾听的时候也是如此,并且恰到好处地给予反应。

和他说话,会觉得自己是被他无比重视和认真对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