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辞觉得他无聊透顶,脑袋里装满了匪夷所思的想法。还练毛笔字?他有活得像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吗?可他不想练字,他就把他抱下床,放到桌子旁,把毛笔塞到他手心里,还罗里吧嗦着:“阿辞,不乐意什么?我一集团老总给你磨砚、效仿红袖添香的佳话,还不知道珍惜?”
珍惜你个大头鬼!
慕辞心有怒气,拿起毛笔,草草在宣纸上写下:陆云铮是个神经病!
八个大字,运笔放纵,笔势连绵环绕,字形奇变百出、难以辨识,分明是极具审美的狂草。
陆云铮没想到慕辞会把狂草写的这么好,只可惜这狂草笔画勾勾连连,实在认不得。而他不认识他写的什么,却又不想露拙,只能点头夸奖:“写的真好,有大师的风采。”
慕辞这下满意了,唇角微弯,眼里精光乍现。
他把那张白纸扯下去,又拿起笔写下:陆云峥,你这个蠢货,不懂装懂,自取其辱!
他写完了,转头看他,明显在等他的点评。
陆云铮笑得僵硬:“字迹越发飘逸轻灵,气势也很足,跟大师有的一比。”
慕辞听得险些笑出声,咳了两下,郑重地说:“既然你这么喜欢我的字,那么,我给你写一副,你裱在家里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体裁估计很冷,蠢作者新构思了咸蛋小甜文。这本有存稿,依然会更新。
《怪你过分撩人》,一句话:怪你过分撩人,让我情不自禁。古典美男小明星受vs随时随地发情小狼狗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