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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这么笃定,说话做事留点余地,不然会打脸的。”

“……”

陆安森觉得程朗安静下来是个天使,一旦有了精神,就是个恶魔。他不想与他多言,转过身就往外走。

“陆哥,你去要哪——”程朗忙跳下来拦他,谁想,在床上躺久了,腿有点软,这一跳,直接磕在地板上了。

“啊——”的一声惨叫,程朗痛的脸都白了。

陆安森忙转身,看到他半跪在地面,抱着膝盖跐溜跐溜直喘气。他连忙奔过去,扶起他,一抹血色就窜入了眼帘。

程朗的膝盖磕破了皮,一层血丝,鲜血淋漓。

“怎么样?还好吗?你老老实实安分点不好吗?我是下楼给你端粥。”陆安森一边皱眉解释着,一边把他抱到了床上。

这时,楼下听到动静也跑了上来,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程岚满眼慌张,一进房,视线就在儿子身上扫描。等看到了那膝盖上的伤,皱眉问:“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流血了?”

程朗痛的不想解释,漂亮的眼眸浸满了泪珠,水雾一片,看得特别招人心疼。

陆安森也心疼得不行,手忙脚乱给他止血,给他呼呼。他靠着伤口吹气,希望能吹去他的疼痛。这种方式很幼稚,但程朗真的感觉不到疼痛了。膝盖上热热的、辣辣的,还有男人吹气带过的麻麻的电流,一种不可言喻的感受,

程朗觉得自己的心也被他给吹乱了。

这男人……对他这么好,是对他用情多深啊!

程朗高兴地心里跟吃了蜜一样,在男人给他包扎伤口时,视线一直落在他的脸上。男人长相英武,换个词就是很粗狂,特有男子气概。他身上气息沉稳,看着大气从容,十分有安全感。他真是越来越喜欢他了,也看得入了迷,视线着了火一样绞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