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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自己的刃身安全似乎没有威胁,鹤丸又挪了回来,饶有兴致地问道:“那你们俩以前是什么样的啊?”鹤丸来的比歌仙和三日月都晚,没怎么听苍花提起过里包恩,也不知道苍花以前是怎么跟他相处的。

苍花努力回想了一下之后摇着头说道:“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他是个很冷酷的人,但是又很绅士,在交往的时候也很会照顾我的想法。总之,他除了话少,又经常神神秘秘行踪不定之外,基本没有缺点,不然我也不会后来又去找他了。”

“哦——我懂了,”鹤丸凑到了苍花面前坏笑着说道,“其实你还喜欢他对吧?而且我记得你说过,他是唯一有过的情人,唯一一个,就会变得特别且难忘。”

没等苍花说话,三日月又说道:“不管主公还喜不喜欢她的老情人,但我觉得,她的老情人是还喜欢她的。”他振振有词地分析道,“他记得主公喜欢小孩子,所以充分利用了自己现在的优势靠近主公,甚至主动告诉主公他还有更可爱的样子,就是为了给自己制造更多接近主公的机会,这不就是喜欢吗?”

苍花神色复杂地说道:“三日月,虽然你只是刀,但这方面你倒是懂得不少嘛。”

三日月面色感慨:“生而为刃,我也不是没吃过狗粮。”

鹤丸也附和着说道:“我觉得三日月分析的有道理啊,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我的话,我可能也会这么做的。”

歌仙看了看鹤丸和三日月,又看了看苍花意味不明的表情,然后开口道:“我觉得,主人的老情人是不是还喜欢她好像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主人是不是还喜欢他。毕竟分开三十年了,至于主人,你们也不是不知道,养过的崽都能差点儿忘了,更何况一个情人呢。”

苍花捂着心口:“歌仙,你这话说的太扎心了!”

歌仙凉凉地侧目看着苍花:“我说的是实话。”

“我不知道,”苍花撑着脑袋,“我甚至都忘了,当初他还是我的情人的时候,我是不是喜欢他的了。”

没等苍花想明白她当初跟里包恩在一起的时候是不是喜欢他的,第二天,里包恩就穿着一身侦探装出现在了她面前。

“早上好,苍花,”里包恩扶了扶帽子,“我可爱吗?”

……草。

一大清早,苍花觉得自己的血条都要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再不定男主这篇文都要没有甜甜的爱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