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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吧!”

“这也太神奇了!”余耀很快觉得自己的痛感消失了,虽还有点儿不舒服,但是已经几乎没有痛感了,站起来穿上了衣服之后,跳了两下,转了一下脖子,这才对着温煦说道。

“神奇个什么啊!是你傻好不好,早就让你把脖子上面的扣子扣起来,你就是不听,怪谁?”温煦不搭理余耀,继续走在前面,时不时的挥着自己手中硕大的狗腿刀,不住的砍着队伍前进路上的藤蔓障碍。

余耀听了苦笑回道:“哥哥,您要是有本事能把我领子口系上,我二话不说!”

听了这话,温煦转头看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的领子的确不像是旁人那样系的紧实,人太胖了,胖到了好好的一个大翻领被他穿的好像是立领衫似的,于是只得摇了摇头,继续带着队伍往前走。

解艳走在队伍的后面,原本开始的时候她是走在前面的,而且一进了林子还主动的承担起了开路的责任,不过咬着牙开了将近二十分钟之后,觉得自己的胳膊想抬起来都困难。

现在看到温煦已经在前面甩了半个多小时了,似乎还没有什么力竭的样子,一向对于自己的体力还有耐力相当自信,觉得自己不差于任何一个男人的解艳不由觉得挺好奇的。

还有她觉得刚才温煦给白胖子上草药的动作真的是太帅了,尤其是最后那一撮一揉然后往白胖子后背上拍上去,再这么一滑,特别的有男人味儿。

“你叔挺厉害的啊?”解艳转头对着守在队伍尾的温广成说道。

虽说仅小了几岁,别说是温广成了整个半大孩子的眼中温煦也是偶像一般的存在,闻立顿时不屑地说道:“这算什么!我叔还给雷达站的军队带过路呢,这么说吧,这老林子我叔能闭着眼摸出来!”

温广成吹牛说道。

解艳听了更加好奇了,她虽然和温广成接触不久,但是知道这人的性子可算的上是带着股子劲儿的,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祟拜眼前领队的男人。

“哦,这么厉害啊?”

“那可是!”温广成觉得自己反正也没有事情,于是张口开始给解艳普及了一下温家村的传奇:“我叔高考的时候可是状元,虽说学校上的差了一点儿不过一毕业就拿了好些个计算机的专业证书,在明珠那绝对是白领啊,谁知道人家白领不干了,直接回来卖菜……”

明明知道温广成说的话中有夸张的成份,但是解艳还是听的津津有味的,听完了之后觉得温煦就是一个充满故事的男人,而且还演绎着现在最流行的传奇故事。

要说现在最流行,或者说是最酷的生活是什么?

返璞归真肯定能排进前五,你看媒体上报道的一个个的城市白领离开了城市在山里租个小屋,然后携一爱侣过着男耕女织神仙般的生活,想想都让人觉得有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