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嬴封,脖子上拴着领结,嘴里含着朵还带露水的红玫瑰。

看到楚卿,狗子会眼睛一亮,摇着尾巴,将红玫瑰送到楚卿手里。

红玫瑰茎秆参差不齐,还都是牙印子,明显就是狗子用嘴咬下来的。

狗子,亲自在园子里摘的玫瑰!

一眼看去,只能看到被刺扎肿狗嘴的楚卿:“……”

德牧不甘示弱,宫郁臣不送玫瑰,大狗子改走嘘寒问暖的路线,手段如春风化雨般无孔不入。

清晨,必定是德牧将拖鞋叼到楚卿面前。

接着是楚卿要看的杂志和手机,如果在书房,那就是楚卿没看完的书。

德牧不仅将书叼到楚卿手边,他还能精准翻到楚卿上次看过的地方。

如此肆无忌惮,也好在楚卿装懵,假装养的是真狗子。

不然换个人,怕是早惊恐了。

这么聪明的狗子,那就不是宠物,而是狗子精了。

这般争宠之下,短短几天功夫,楚卿就习惯德牧的贴心了。

就连老宅上下,对德牧也是赞不绝口。

这一番计较,狗子嬴封落了下乘。

就在众人以为,狗子吃醋又要闹腾的时候,嬴封忽的安静下来。

如此过了两三天,就在楚卿都忘了这事时。

某一天早上起来,没等来德牧,反而等到了狗子嬴封。

半大的狗子,叼着拖鞋屁颠屁颠过来,摇着尾巴将鞋放楚卿脚边,还拿鼻子推了推,让她赶紧穿上。

楚卿挑眉,表情顷刻意味深长。

早饭,报纸和手机同样也是嬴封叼来的,至于德牧依旧不见身影。

楚卿问了保姆两句,结果没人看到德牧。

总归是丢不了,楚卿并未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