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页

沈默睡得并不踏实,许是发烧的缘故,他一直微微蹙着眉,脸上也因为发烧变得有些通红。

林溪让丫鬟取来温水和布巾,不时给他擦一下额头和手心,好让他睡得更舒服一些。

第二次擦手的时候,林溪忍不住细细打量了一下沈默的那双手。烛光下,只见这双手修长纤细,天生就是一双舞文弄墨的手。唯一有瑕疵的是,右手的中指处有一层厚厚的茧,想来是常年握笔作画所致。

除此以外,林溪还注意到他左右手的无名指都比食指高出了半个多指甲盖,几乎与中指相齐。林溪不知从哪本书上看到过,无名指比食指长的人比起常人更有天赋,更聪明。

然后想到沈默不仅书读得好,还作得一手好画,弹得一手好琴,又会修剪盆景又会篆刻,这么想想,看来书上的话确实说得一点没错。无名指比食指长的人确实要比一般人聪明得多。

她握着沈默的手端详了半天,方才轻轻放在被边,还细心的给他掖了掖被角。

第34章

这一夜, 林溪睡得并不好, 不时起来查看沈默的发烧情况。

子时将近的时候,沈默的额头虽然不像之前那样烧得厉害,可还是有些低烧。

一直到天快亮的时候, 沈默的烧才终于退了下来。

林溪看着他喝过粥吃过药睡下, 自己正要去吃早饭, 就听底下人回报说书房的捧墨来了。

林溪看沈默睡着, 就没有惊动他, 让人把捧墨带去了西次间。

等她进到西次间, 见到捧墨就是一怔, 原来捧墨就是她初见沈默时跟在身边的那个小厮, 而且他的相貌与沈梓馨房里的采莲有五六成相似,想来是姐弟,怪不得自己当初见到采莲会觉得有些眼熟,原来是因为这样。

捧墨给林溪规规矩矩请过安,便道:“二奶奶, 我有急事要见二少爷。”

“什么急事?”

捧墨有些吞吞吐吐,“就是, 二少爷之前托书画行卖的那几幅画到现在都没有买主, 而袁家那边, 今早又送过信来, 说是银子又有些不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