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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大明没有商人!

太祖定下了军、农、匠籍,唯独没有商籍,甚至有这么一条法令,“不事生产者,皆可捕杀之。”

所以,大明的商人都是挂靠籍,也就是买地囤地挂农籍,或者子嗣多的与地方军户勾结,挂军籍,出一子从军,以农籍、军籍的身份经商做买卖,官府盘查起来,倒也理直气壮,“我这都是副业,主业是种地。”

因此,明初的商人都披着合法的外皮,他们只要每年按田亩数缴纳足额的粮税,在日常的买卖中就不需要在另缴纳税金。

“商贩,也是我大明子民,岂有无罪而妄加杀戮的道理,自今日起,我大明商人,无需再挂靠农、军、匠之籍,查清户籍,发放文牒,便是合法之民,正常经商,朝廷予以鼓励,各地府县应设商贸有司,用于管理和核稽收入,订立税收。”

收商人的税!

皇帝果然还是那个皇帝,不务正业,满脑子的歪风邪气。

但这个时候,谁也不能再劝了。

皇帝为了给他们这些官员加俸,弥补国库户部的亏空,连自己的陵寝都不要了,这份胸怀,谁还有脸再指责皇帝这么做是为了一己私利?

“商税朕意定阶梯制,百两以下二十税一,千两以下十五税一,万两以下十税一,十万两至百万两,八税一,百万两以上,五税一!”

阶梯税法,拆分天下地方所有的豪强大户!

那些家里子嗣多的,一年经商有几十万两的大户,朱允炆这就是在逼着他们分家!

“皇商那边的税,朕亲自来收!”

朱允炆上半身微微前倾,居高临下,语气中充满了冷冽。

“地方上设置商贸有司,朕希望,不要出现逃税避税的现象,做为奖励,各省、府、县三级所征商税,三成留用,缴纳七成即可,但若是有勾结一气,躲避税法者,切莫让朕查知,否则,一县避税,其县主官皆斩,一府避税,其府主官皆斩!

中枢增设商税稽查总署,户部派个有经验的来挑个梁,品轶暂定正三品,负责稽查各省商税,诸卿,以为如何?”

你连自己的陵寝都不要了,谁还敢驳了你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