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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很短的时间就摸熟了新吉他。改用拨片,弹出干净的音符,这些手头技巧他很快就摸熟。花时间的是电吉他的配件,他要认识各种效果器,学会调音箱,什么是过载,什么是失真、混响、延迟……陌生的设备制造出无尽的效果,简直是门复杂的学问。

冷炽当然不怕难,甚至喜欢这种挑战,他有些年没这么如饥似渴地学习了。上一次熬夜写笔记,他还在上中学。然而学得越多,他就越感到焦灼。像一个刚接触绘画就想画出宏大场面的初学者,他急着用这点现学现卖的技术写歌。

耿京川一直不肯教他,他就搬出老办法,软磨硬泡,死缠烂打。

“哥——”

冷炽仰着脸溜须。他打定主意,如果耿京川不理他,他就更不要脸一点——在他干出抱大腿这种事之前,耿京川连人带凳子后撤半米远:

“我还是那句话,等你走利索了,再学着跑。”

冷炽扑了个空,沮丧道:“你说过,我的技术够用了。教我吧,我也想写你那种大solo……”

耿京川被他磨没了耐心,皱着眉点烟:“过时的东西,你学它有什么用?”

“过时?”

“硬摇和金属早就是历史了。你要想混出点名堂,不如去玩朋克。不需要多少技术,比金属更直接,这不是你想要的吗?”

冷炽没想到耿京川能说出这种话。

在美院里,他经常听同学讨论画什么最容易成名。美术史教材上的风格都已经过气,激进的人正在思考放弃绘画,改做装置和行为艺术,能沉心下钻研古典绘画的人越来越少。冷炽虽然不喜欢古典画,但他喜欢表现主义风格,和更先锋的艺术形式相比,它也属于老掉牙的东西。

他喜欢的音乐也一样。在那些音乐里,吉他手和主唱分庭抗礼,琴弦上的华彩光芒四射。乐器不再是人声的伴奏,它和人声一样,闪耀着灵魂的弧光。被称为英雄的吉他手创作出令人惊叹的乐段,他们的演奏亦是时代的高音。

可那个时代早已没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