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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餐是沈珩从外面餐厅订的,之后餐后甜点是他在家里鼓捣了整整一天才做出来的,虽然不伦不类,但起码味道尚可,能够入口。

玫瑰花也是从外面花店买的,沈珩仔细翻查了花朵品种和数量的寓意,精心的处理好放进花瓶里,还小心地喷了水保持花朵娇艳。

好在气氛还好,勉强和浪漫挂一点钩。

面对桌子上他准备了好长时间的玫瑰花和西餐,沈珩勉强给自己打了个及格分。

然而最糟糕的还不是毫无新意,而是他在陪谢樟喝完了三杯红酒之后,醉了。

醉倒睡在餐桌上的时候主菜都还没有吃完,那道他亲手做的甜点连出场的机会都没有得到。

酒是好酒,谢樟在酒柜里珍藏多年,只可惜后劲有点大。

谢樟望着脸色驼红、趴在桌子上醉语连连嘀嘀咕咕的沈珩,有些无奈地想,自己应该给他换一支度数低一些的酒来着。

但人已经醉了,谢樟只好伸手摸了摸沈珩的脸,叫他一声:“阿珩?”

趴在桌子上迷迷糊糊的人听着动静的方向动了动,小声嘟囔了一句:“哥……”

谢樟已经做好准备接住沈珩准备的一切笨拙爱意,要给足面子,没想到傻小孩自己先出了状况,意外地倒在了自己选的红酒上。

谢樟叹口气,起身去扶沈珩:“走了,回房间睡觉。”

沈珩嘟嘟囔囔地,终于挣扎出来一些清明,把话说完:“老婆…… 周年,纪念,周年快乐!”

笨蛋小狗喝醉了傻气得更厉害,不过比平时要粘人了一些。

谢樟摸了摸他的头,像是摸小狗似的,说:“周年快乐,小醉鬼。”

沈珩的个子还在长,比谢樟要高一些了,而且他精于锻炼,也要比谢樟壮实一些,谢樟有些扶不住他,只能让沈珩靠在自己肩膀上,带着沈珩慢慢往楼上主卧走。

只一年多的时间,少年人就已经抽条拔节一样,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