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余野忙着公司的事情,下午快七点的时候,会间,余庭给他发了个消息。

余庭:哥,你情敌来了!!我们校篮球队队长来找舍长,舍长傻乎乎的跟人走了!

好了,会也别开了,敌人入侵领地。

果然,孩子一天不看着就会被人偷走。

余野:去哪儿了?

余庭:不知道,我忙/委屈/。

不过,余庭告诉他:今天晚上我们约在沈了亮哥的酒吧里,到时候他应该来,你来找我们好了。

打字太慢,余野直接给人打电话过去,“你们去酒吧干什么?还是沈亮的酒吧。”

沈亮自己搞的酒吧,那简直就是当代社畜少爷公主的聚居地,他曾经去过一次,当场劝退。

“有沈亮哥陪着,还是很安全的。”

余庭跟沈亮计划着今晚就把胡景骁扑倒,场所越乱越好,沈亮的酒吧“迷情”最适合不过。

不过这肯定不能跟他哥说。

“景骁去不去?”

“啊?”余庭一瞬间的慌乱,然后迅速反应过来,“来啊,我邀了景骁哥哥,大家一起玩儿嘛。”

“等我。”

“迷情酒吧”,跟它名字一样,连空气中都充斥着迷情的味道。

酒吧的夜景彩色灯光成点成带地在人群中随意地抚摸飘动,诡谲得令人迷离,强烈的鼓点,喧嚷的人群,疯狂相贴的肉体,这是肉与灵魂的极乐party。

五光十色的液体在杯与杯的碰撞中四处飞溅,溅的满世界都是。

一踏入这里,余野感觉到生理性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