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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斯顿是个天生的魔王。

格蕾丝曾认真分析过,他认为艾伦斯顿的身体里有两副灵魂,面对兄长和外人、甚至包括他的母亲,他面对这些人时,努力把自己像父亲的那一面展露出来,好让自己跟上兄长的脚步;而回到家里,在斯顿太太的宠爱里,他就会显露出继承自母亲那里的魔鬼的一面。

不过近两年,格蕾丝对艾伦斯顿又有了新的见解。他认为艾伦斯顿是个可怜人,他不得不将自己撕裂成两个人,扮演出两副面孔示人。他的心里是向往兄长那样的优秀与伟大的——这在格蕾丝看来简直毋庸置疑,任何上进的男人都应该向威廉斯顿看齐;但是如果还想继续享受母爱,他就要在斯顿夫人面前扮演哥哥的反面。

这里不要有误解,斯顿夫人当然她也爱她的大儿子,她的大儿子完全就是她丈夫的翻版,相貌、身材、性情、智慧、意志力,等等,所以她当然爱她的大儿子。

可是她的大儿子过于像她的丈夫了,父子俩如出一辙地志存高远,也如出一辙地与她不甚亲近——尊重与爱护是有的,但是永远都不亲近。

小儿子出生以后,斯顿夫人恨不得时刻将他搂在怀里,一心要将他养成“自己”的儿子。没有了斯顿先生的约束,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宠爱孩子,不用像长子那样刚六岁就去男校寄宿,刚十二岁就要去首都的军校。

只是后来艾伦斯顿还是去军校了,他抵挡不住兄长的光芒,在十五岁那年凭借自己的成绩考进首都的军校。威廉斯顿专程回家将弟弟接走,斯顿夫人带着一众家仆站在山庄外挥泪道别。

格蕾丝至今都记得两人骑在马上,奔驰出很远后又同时勒马回望的样子。那一刻,连他都不得不感慨,这两兄弟真的很像。

但是威廉斯顿不在家的日子里,艾伦斯顿就是个小号的魔鬼、大号的混球。

他一定是从斯顿夫人和布朗太太那里听来了什么,总是看格蕾丝不顺眼。那时候的格蕾丝将他视作恩人,在他面前总是一副低眉搭眼的乖顺模样,对他言听计从。

他会为一点小事让格蕾丝顶碗罚站,格蕾丝就会真的站一上午,并且不让碗里的水洒出来;他让格蕾丝学羊吃草,格蕾丝就会弯下腰直接用嘴叼下一截青草,苦涩地咀嚼两下吞进肚里。

艾伦斯顿还喜欢让他学各种牲口的叫声:猪、牛、狗,为了哄他高兴,格蕾丝因此而练就了一副灵巧多变的嗓音。艾伦斯顿想让他变成马,他就趴下来,让艾伦斯顿骑到他背上,带着他满院子转圈。格蕾丝比艾伦斯顿大一个月,却比他瘦小许多,经常驮着他走两步就歪倒在地上,这时艾伦斯顿就会学那些大人的样子,用假马鞭拍打格蕾丝的屁股,在格蕾丝身上发出各种威风的吆喝声。

格蕾丝有时也会生气,但很快就会安慰自己,艾伦是弟弟呢。弟弟……一想到这个词,格蕾丝心里就忍不住地甜蜜。

艾伦斯顿脾气不好,经常玩着玩着就恼了,那时候的他还没有发育出男性魅力,连女仆们都不愿和他多说话。山庄里没有别的孩子,只有还没有被分配家务的格蕾丝愿意陪着他,听他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大话,在庄园外采许多漂亮的花送给他。即使那些花刚被递到他手里,转眼就会被碾碎在他漂亮的小牛皮靴下。

只有在这个时候,格蕾丝才会感受些许的难过。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格蕾丝八岁时,斯顿夫人某天突然看他不顺眼,也可能是嫌他带野了艾伦——毕竟艾伦斯顿每天为了想法子折腾他,经常带着他在山庄外面晃荡,有时连家庭教师的课都会忘记。